N號房事件:個人信息,比你想像的更重要(個人信息保護)

引言:

過去,大家聊起韓國,提到最多的莫過於它的影視劇、料理、化妝品等,都是些令人歡喜的字眼。但近日,大家再提到韓國時,就會有一個讓我們並不舒服,卻又繞不開的詞組——N號房。韓國“N號房事件”,涉案人員之多,影響之大,不亞於當年的“熔爐事件”,就連韓國總統文在寅都親自下令徹查此案。

N號房事件:個人信息,比你想像的更重要(個人信息保護)

“N號房事件”中的被害人有一個共同點,即她們每個人都在社交網絡平臺上發佈過自己的個人信息。該案的嫌疑人,主要通過被害人發佈在推特和Telegram上的個人信息而定位到被害人的,並利用這些信息脅迫、恐嚇被害人,逼其就範。被害人起初並不知道個人信息的洩露,竟然會給自己的人身安全帶來如此大的禍患。

由此可見,個人信息就如同我們穿在身上的鎧甲,一旦被奪取,將會給我們的人身安全帶來極大的威脅。因此,我們有必要知道什麼是個人信息?它與其他普通信息的區別何在?以及如何用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的個人信息安全。

N號房事件:個人信息,比你想像的更重要(個人信息保護)

N號房事件主要嫌疑人趙主彬

1、那些與我們休慼與共的個人信息究竟是什麼?

個人信息,包括靜態信息和動態信息。我們通常熟知的個人信息基本都屬靜態信息,如名字、身份證號、肖像、通信聯繫方式、住址、賬號密碼等。然而,隨著信息時代的發展,我們的吃穿住行幾乎都可以通過網絡在線上完成。由此衍生出來的手機定位信息、通信記錄、酒店住宿信息、交通行程信息、網絡交易信息等,綜合起來就構成了我們個人的動態信息。個人信息是與其他普通信息不同的、與我們人身安全息息相關的重要信息,這些信息承載著我們的個人符號,具有獨特性和可識別性。因此,他人可以通過這些具體的符號,識別我們的身份、掌握我們的位置、相貌、財產狀況甚至人際關係等。

司法實踐中,大量侵犯個人信息事件的背後,都有著不法的目的,或者騙取錢財或者侵犯人身。例如,山東女大學生徐玉玉的個人信息被不法分子獲取,並利這些信息對其進行詐騙,騙取了她的全部學費,最終導致其猝死。再如,清華大學某教授的房產交易信息被洩露,不法分子通過電信詐騙的方式,騙取其上千萬元的錢財。以上兩個案例,屬於利用個人信息騙取受害人財務的。而“N號房”事件,則是利用個人信息,侵害被害人的人身權利。

由此可見,我們的個人信息一旦被洩露或者被非法獲取,我們很大程度上會面臨錢財損失或者人身侵害。為了避免侵害的發生,我們在使用網絡或社交平臺之時,一定要謹慎區分個人信息和普通信息,切記不可過分展示自己的個人信息,以免被心懷撥測之人利用。

明知他人另有圖謀,並拿著刀槍劍戟而來,我們又怎能自卸鎧甲!

N號房事件:個人信息,比你想像的更重要(個人信息保護)

2、我們應該注意防範哪些侵害個人信息的行為?

首先,是買賣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現在,市場上有一些非法機構專門從倒賣他人個人信息的行為。一般情況下,這些機構會通過各種非法的途徑、手段獲取到大量的公民個人信息,然後再將信息倒賣給第三方。比如,瀏覽網頁時會跳出一些彈窗,其中有些就加載了木馬程序,一旦用戶點擊就會被木馬病毒入侵,這些病毒是一些抓取程序,它會抓取用戶的個人信息並反饋給後臺操作者。用戶在不知不覺中,個人信息就已經被竊取。因此,我們在上網時,千萬不要為了獵奇而點擊突然跳出來的彈窗。

N號房事件:個人信息,比你想像的更重要(個人信息保護)

N號房事件:個人信息,比你想像的更重要(個人信息保護)

其次,非法獲取、收集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有些軟件、app、網站,在註冊時會讓用戶填寫各種個人信息,包括,姓名、通訊方式、住址、身份證照片等。然後,將收集到的用戶個人信息,非法倒賣或者非法利用。因此,我們在安裝軟件、app或註冊網站時,要慎重填寫個人信息,對那些沒有必要填寫的信息,就採取模糊填寫或不填寫。例如,

網購時,地址可以填寫的模糊一些,不要把門牌號等寫上去。在收取快遞後,一定要將包裝袋上的身份信息銷燬

N號房事件:個人信息,比你想像的更重要(個人信息保護)

最後 ,非法洩露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有些機構,如金融機構、保險公司、房產中介等,因其自身運營性質,而合法持有大量公民個人信息。這些機構的工作人員,可能利用職務之便,將其持有的大量公民個人信息非法洩露給第三方。

2018年,國泰航空發生重大信息安全事故,該公司所擁有的大量乘客信息被竊取,其中國包含940餘萬客戶的姓名、電話、地址、身份證號及護照號等個人身份信息。

N號房事件:個人信息,比你想像的更重要(個人信息保護)

國泰航空客機

2019年11月,拉卡拉旗下的考拉徵信公司,非法緩存其持有的用戶個人信息,並大量洩露給第三方機構或個人,從中獲利叄仟多萬元。

隨著互聯網技術的不斷髮展,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也越來越呈現出多樣化的態勢。要知道,個人信息,往往是牽一髮而動全身的,只要獲取了你的一個信息,就可以通過互聯網進行交叉對比,從而獲取到更多關於你的個人信息,然後精準定位。因此,提高安全意識,防患於未然,勢在必行。

N號房事件:個人信息,比你想像的更重要(個人信息保護)

3、知道哪些法律可以幫助我們維護個人信息安全?

個人信息安全,屬於關涉我們人身安全的重大問題,故在我國現行法律、法規中有多個部門法都規定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安全的行為,及其所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既然,法律給了我們維護個人信息安全的權利,我們就不應當再躺在權利上睡大覺,而是應當積極的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接下來,我將從刑法、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法律條文出發,告訴大家,當我們發現個人信息被侵犯時,該如何用法律保護自己的信息安全。

你可能遇到過這樣的情況:剛買了房子,就有不同的的裝修公司、傢俱銷售公司不斷的給你打電話,推銷他們的產品或服務。你剛給孩子報名上幼兒園,就會有各種各樣、名目繁多的早教機構、幼兒託班等給你打電話,讓你給孩子報名他們的教班或者托兒班。以及,自己的照片、電話號碼、電子郵箱等,莫名其妙的出現在某個網站或社交平臺上。

每當我們遭遇這些境況時,一定要清醒的意識到,這是因為我們的個人信息被洩露、非法利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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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我們該如何維權呢?

司法實踐中,通常會把個人信息納入個人隱私的範疇,認定個人信息是隱私權的主要內容。因此,對個人信息安全的侵犯,就屬於侵犯隱私權。眾所周知,隱私權是法律賦予我們每個公民的基本法律權利,當其受到侵犯時,任何人均有權請求法律保護!

因此 ,當自己的個人信息遭受侵害時,可以聯繫相關侵權平臺,告知其披露行為屬於違法行為,並有權要求其立即刪除相關信息,停止侵害,及時止損。同時,還可以通過向公安機關、網絡監管部門等相關權力機關控告、舉報的方式,尋求公力救濟。如果侵權人的行為,給我們造成了一定的經濟或精神損失,還可以向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停止侵害、賠禮道歉並賠償損失。

我們維權行為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一十一條:“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需要獲取他人個人信息的,應當依法取得並確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信息。”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存在侵犯他人隱私行為的,將會處於不超過五日的拘留,或者給予伍佰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重的將處十日以下的拘留和不超過伍佰元的罰款。”

N號房事件:個人信息,比你想像的更重要(個人信息保護)

4、對於如何保護個人信息安全,我們還需要做什麼?

韓國N號房事件,之所以受害人眾多,且其中不乏未成年人。主要原因有兩個:其一,受害人自我保護意識不足;其二,缺少對相關法律的認知和了解。

“N號房”的嫌疑人,都是通過受害人自己在網絡上或線上社交平臺上發佈的個人信息,來尋找受害人的。因此,我們在平時上網或使用各類線上社交平臺時,應提高自身安全意識,謹慎發佈信息,切勿將個人信息隨意公佈;平時在外就餐、娛樂時,不要隨便連接公共wifi,這類網絡的安全性不高,極易被不法分子攻擊並竊取個人信息;當遇到需要填寫個人信息的情形時,一定要問明緣由,確保對方有權合法獲取自己的信息並會履行保密義務,否則我們有權拒絕提供;在遇到陌生人要求添加好友時,提高警惕並拒絕添加;在道路上、公共交通工具上,遇到要求掃碼並贈送小禮物時,要立即拒絕。以上情形,都是不法分子竊取他人個人信息的常用的手段。切不可因一時貪圖微薄小利,而給自己造成難以彌補的經濟損失或人身傷害。

社區、學校也應當開展普法活動,幫助普通公民辨別個人信息與普通信息的區別;認識到個人信息的重要性並提高自我保護意識;識別不法分子的常用手段。大眾媒體也應當積極宣傳相關法律、法規,引導公眾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等等,我們能做的還有很多。

結語:

雖然我們不是聖鬥士,但依然需要黃金甲。將我們的個人信息暴露給別有用心之徒,無異於身處戰場,卻身無鎧甲。

N號房事件:個人信息,比你想像的更重要(個人信息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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