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全体会议召开

2020年1月10日,梅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全体会议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彭思学同志主持会议,市委组织部、市总工会、市中级人民法院等13个市劳动人事仲裁委员成员单位全体委员参加了会议,各县(市、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院长列席会议。

梅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全体会议召开

(梅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全体会议召开)

梅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全体会议召开

(梅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委员合影)

市人社局副局长彭思学同志高度肯定了近年来梅州市调解仲裁工作取得的成绩,强调召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全体会议的重要意义,一是贯彻执行法律、法规的需要,党的十九大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依法治国作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二是落实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的需要,法治广东建设考评是省委考评各地法治建设工作成效,全面提升法治广东建设水平的重要抓手,自2016年以来,调解仲裁连续三年作为人社系统五大板块工作中唯一列入法治广东考评的内容,反映了新形势下做好调解仲裁工作的重要性。三是加强工作协同配合的需要,在各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努力下,我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效能建设为主线,以改革办案方式为抓手,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及时妥善化解劳资纠纷,办案质量和效率有了明显提升,全面超额完成国家和省下达指标任务,劳动人事仲裁效能建设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彭思学同志分析了当前调解仲裁工作面临的形势,就做好今后的仲裁工作提出了意见,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把握新时代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的重要性。加强仲裁工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的必然要求。二是进一步坚持以人为本,要把民生为本的要求贯穿于调解仲裁工作的全过程,依法及时公正地解决劳动人事争议。三是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坚持法治统领、弘扬法治精神,公开、公平、公正地办理案件,自觉推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四是进一步强化基础工作。加大仲裁院基本建设力度,在全市各县(市、区)普遍建成争议处理能力强、社会公信力高、具有较高服务能力的仲裁院。五是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切实履行仲裁委员会的基本职责,建立例会制度、重大疑难案例会商制度、建立劳动人事争议情况通报制度。要充分发挥成员单位部门职能优势,加强沟通、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推动新时代调解仲裁事业取得新发展,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快梅州振兴发展,实现广东“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向市仲裁委报告了梅州市近年来的调解仲裁工作,并解读了《梅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和《梅州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终局裁决工作指引(试行)》。梅州市仲裁案件量近年来一直处于高位运行,案件量长期居于粤东西北前列,全市仲裁机构在相关成员单位的支持配合下,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会后,各参会人员实地参观了梅州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

梅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全体会议召开

(参会人员实地参观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

梅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全体会议召开

(参会人员实地参观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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