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最新通知!4月30日截止!

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阶段性降低我市城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忻州市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有效应对疫情促进服务业稳定增长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20〕21号)、《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晋发改商品发〔2020〕52号)、《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天然气价格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商品发〔2020〕79号)、《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有效应对疫情促进服务业稳定增长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忻政办发〔2020〕25号),经研究决定,降低我市城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降低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非居民管道天然气提前执行淡季价格政策,从2020年2月22日起至6月30日销售价格调整为2.84元/立方米。

二、进一步降低住宿和餐饮行业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对住宿和餐饮行业用管道天然气由现执行非居民配气价格改为执行居民用配气价格。从3月2日起至4月30日,住宿和餐饮行业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为2.65元/立方米。

三、你公司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快速响应,加快办理,及时调整气价计收标准,确保降价政策按期准确执行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做好退费工作,确保企业及时足额享受到降价红利,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对执行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我委反馈。

忻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19日

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阶段性降低我市城区住宿和餐饮行业用水价格的通知

忻州市水务集团、忻州开发区泓浩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有效应对疫情促进服务业稳定增长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20〕21号)、《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有效应对疫情促进服务业稳定增长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忻政办发〔2020〕25号),经研究决定,对我市城区住宿和餐饮行业用水价格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城区住宿和餐饮行业用水价格降低10%,由3.5元/立方米调整为3.15元/立方米。

二、你公司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快速响应,加快办理,及时调整水价计收标准,确保降价政策按期准确执行到位。对已按降价前标准缴纳水费的企业,加快做好退费工作,确保企业及时足额享受到降价红利。对执行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我委反馈。

三、本文自2020年3月2日起执行,至4月30日止。

忻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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