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說法——貨款遲遲收不回,該怎麼辦?

近日,黃婧律師受都市頻道晚間新聞邀請,參與調解了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事情是怎麼樣的呢?今天給大家一起回顧一下。

章先生是一位有著十幾年經驗的大廚,2016年7月,和老同學李先生一起承包了一家新開業的KTV的廚房。從員工餐到果盤、小吃都由兩人負責。本以為要走向人生的巔峰,生活無憂。沒想到兩年後的今天,章先生卻求助都視晚間的記者,說要去幫他討債維權。

都市說法——貨款遲遲收不回,該怎麼辦?

據章先生描述,章先生之前承包了這家KTV的員工餐、果盤、和涼菜,結算方式是每個月15號結賬,每個月到了15號,老闆只結其中的一小部分,章先生覺得KTV違約,便於17年1月2號結束合作。到結束合作為止,這家KTV老闆總共欠章先生七萬多元,欠了已經有近兩年的時間,其間找過司法所調解,調解為KTV老闆6月1號之前償還所欠的章先生的債務,老闆卻再次違約。現已8月,章先生實在著急,便找到都市頻道的記者。

都市說法——貨款遲遲收不回,該怎麼辦?

章先生的債務該如何追回呢?黃律師和都市頻道的記者,陪同求助者一起來到了這家KTV。

都市說法——貨款遲遲收不回,該怎麼辦?

幾經周折,章先生和記者、黃律師一同來到KTV老闆的辦公室。章先生撥打了KTV老闆的電話,被告知隨同章先生來的還有都市頻道的記者和律師後,KTV老闆態度馬上好轉,表示願意協商,KTV老闆到來後,表示涉及經濟上或者權限上的事務,自己沒有權限處理。

都市說法——貨款遲遲收不回,該怎麼辦?

到底誰能做主?記者又聯繫到了KTV的法人代表郭先生,郭先生居然表示所欠章先生債款具體數字還沒看。最後經過調解,郭先生表明願意償還所欠章先生債務,之後二人會進行正面協商。

都市說法——貨款遲遲收不回,該怎麼辦?

最後,黃律師接受採訪稱經過前期的司法調解,這家KTV還沒有履行結算和付款的義務,已經構成了違約,建議求助方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KTV承擔履行付貨款的義務。

都市說法——貨款遲遲收不回,該怎麼辦?

【相關法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當事人之間沒有書面合同,一方以送貨單、收貨單、結算單、發票等主張存在買賣合同關係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當事人之間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以及相關證據,對買賣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認定。對賬確認函、債權確認書等函件、憑證沒有記載債權人名稱,當事人一方以此證明存在買賣合同關係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四十四條 出賣人履行交付義務後訴請買受人支付價款,買受人以出賣人違約在先進行抗辯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一)買受人拒絕支付違約金、拒絕賠償損失或者主張出賣人應當採取減少價款等補救措施的,屬於行使抗辯權;

(二)買受人主張出賣人應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或者要求解除合同的,應當提起反訴;

(三)買受人以出賣人違約在先進行抗辯但未明確主張的,經釋明後仍未明確主張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本條第(一)項的規定處理。

在這裡提醒大家,像章先生和KTV的這種供貨關係,最好籤訂書面的買賣合同,約定明確約定付款期限。在實際供貨的過程中及時結算,並保留相應的送貨憑證,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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