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貨一姐”陷入涉嫌抄襲?知識產權底線不容侵犯

有報道指出,目前當紅的某寶“帶貨一姐”在一場直播帶貨的過程中銷售涉嫌抄襲的事件,頓時網絡上引起廣泛熱議。在這次直播事件過程中,這位帶貨一姐在直播的過程中身穿了一件其自制品牌的衣服,為的就是向大眾展示並且打響其名牌,但是被細心的網友發現這款衣服和某品牌在市場上銷售的產品在顏色、樣式等多方面都保持一致。這個消息也被受到侵權的知識產權利人在其社交媒體上公開向這位帶貨一姐喊話,讓其給出一個解釋,雖然這位帶貨一姐把“矛頭”都指向了其供應商對其品牌篩選不利之外並未承認是抄襲行為。但這已經不是第一次被爆出這位“帶貨一姐”涉嫌抄襲侵權了。

不容置疑,在如今電子商務發達的時代,在網絡時代市場經營開始出現了“流量為王”的趨勢,在擁有巨大流量的背後開始不斷向市場推出其自有的品牌和服務,這也符合如今市場上經營策略。但是在網絡經營過程中該如何遵守法律和商業道德底線,對此,我國電子商務法中有明確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從事網絡經營活動,應當履行消費者的權益保護、知識產權保護等方面的義務,主動承擔其提供的產品和服務質量等責任。

“帶貨一姐”陷入涉嫌抄襲?知識產權底線不容侵犯

平臺運營商搭建平臺是為了獲得消費者的青睞,同時也是在為了迎合消費者,雖然現在充斥著流量為王的市場氛圍之下,但是想要擁有更大的市場空間,其前提必須是提供好的的產品和服務才能贏得消費者,而不是簡單的靠損害其他人的知識產權等合法權益建立起來的虛假繁榮。因此,在這裡需要告誡平臺的是,平臺想要獲得長遠的發展,平臺必須要提供風清氣正的交易環境和市場秩序。

平臺作為市場監管者,應當負有維護市場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責任、知識產權利人合法利益的法律職責,無論是擁有巨大流量的網紅,還是一位普通的個人,都應該保護產權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根據電子商務法明確規定,電子商務網絡經營者和平臺經營者符合法律規定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或者實施侵犯知識產權、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

在這裡需要提醒廣大消費者的是:直播狂歡時代,強大的流量變現能力,讓一眾品牌、名人、網紅迫不及待地加入其中。但是最為消費者來說,在購物時應當保持理性,特別是對於原有產權人的合法保護和尊重。只有在這種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環境之下,才會踴躍出更多的原創,才能有更多更好的產品進入到市場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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