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老书,就用低价赔偿,获取大学图书馆的公共资源?
11月23日,微博用户@眸冷骨累的王马丁 发帖称,“当年做大学生的时候,但凡发现学校图书馆里有爱慕的古书,大多是竖排版繁体出版的,就统统借来不还,直接按图书馆规定赔偿。”

微博认证信息显示,@ 眸冷骨累的王马丁 姓名为王翼昊,是位词曲作者,也是兰亭乐团的主唱。
此番言论一出,引发众多网友的批评:

目前,@眸冷骨累的王马丁 已将这条微博删除。但在11月26日,他再次在微博发表声明。王翼昊认为,他18年前花了10元的价格把这些古书“据为己有”,已经是合理的价格了。
仍有不少网友觉得,博主“钻了制度空子还洋洋得意”!
北京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文淳光表示,尽管这一行为违背了诚信原则,但事实上并未有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属于违法行为。从事件本身分析,学生“薅图书馆羊毛”应为图书馆管理存在漏洞。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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