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讓紀律處分決定執行既有力度又有溫度


紅河:讓紀律處分決定執行既有力度又有溫度

“我深刻認識到自己所犯的錯誤,也很感謝組織給了我改過自新的機會,我一定會倍加珍惜,不負期望,重新站起來……”紅河州一名受到紀律處分的幹部深刻懺悔道。

近年來,紅河州紀檢監察機關紮實做好紀律處分“後半篇文章”,深化紀律處分執行效果,堅持寬嚴相濟,讓紀律處分決定執行既有力度又有溫度。

州紀委監委制定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紀律處分決定執行工作的意見》,加強和規範紀律處分決定執行工作。實行紀律處分決定執行事項告知制度,規範紀律處分決定的送達、宣佈和歸檔。

同時,建立紀律處分決定執行情況自查自糾、監督檢查和預警提示制度,把處分決定執行情況納入日常監督、派駐監督和巡察監督內容,加強對紀律處分決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針對發現的問題,形成問題清單、整改清單,責令相關單位及時糾正,限期整改,切實維護紀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此外,該州紀檢監察機關加強紀律處分決定執行的警示教育,將處分決定宣佈現場變為警示教育課堂。到受處分人所在單位宣佈、送達處分決定時,除要求受處分人作檢討表態發言外,其他參會的領導班子成員、支部黨員要結合自身思想和工作找差距、談認識,黨組織或單位要結合受處分人違紀違法行為發生的根源,分析案件的違紀特點和警示意義,通過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或警示教育大會等形式,總結問題教訓、整改突出問題,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讓黨員幹部對照反思,以案為戒,做到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

該州同時注重加強對受處分人員的教育管理,關心關愛受處分人員,充分體現組織溫暖。在宣佈處分決定時,有針對性地幫助受處分人開展思想政治教育和黨性教育,督促引導其深刻反思悔過,重塑工作信心。並實時對受處分人員開展暖心回訪教育,面對面與當事人談心談話,走訪單位領導、同事,充分了解其思想認識、工作表現等情況,對工作消極懈怠、存在牴觸心理等情況的,進行再教育、再疏導,幫助他們解開心結顧慮,勇於擔當,輕裝上陣。

“組織一直沒有放棄我,多次找我談話,關心瞭解我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狀況,不斷鼓勵和幫助我,讓我解開心結,放下包袱,重拾信心,我定會更加努力工作。”一位受到暖心回訪的幹部表示。(戴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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