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淨利盈虧“過山車”,山東墨龍的機會在哪?


遭遇淨利盈虧“過山車”,山東墨龍的機會在哪?

一直被投資者索賠案纏身的山東墨龍近期發佈了2019年年度報告。年報顯示,山東墨龍2019年全年實現營業收入43.9億元,同比下降1.4%,歸母淨利潤虧損2億元,同比下降312.3%,扣非歸母淨利潤虧損2億元,同比下降354.3%。基本每股虧損0.246元。

淨利由盈轉虧

資料顯示,山東墨龍主要從事石油機械設計研究、加工製造、銷售服務和出口貿易。 主要產品包括油氣開採用管、流體及結構用管、抽油機、抽油泵、抽油杆、鑽機用缸套、閥門散件及大型鑄鍛件等。公司產品主要用於石油、天然氣、煤層氣、頁岩氣等能源的鑽採,機械加工,城市管網等行業。公司管類產品的銷售佔比超過75%,是公司收入和利潤的主要來源。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山東墨龍淨利潤由盈轉虧。2017年-2019年公司營業收入分別為29.7億元、44.5億元、43.9億元,同比增長率分別為93.66%、50.14%、-1.42%,2019年營收增速轉負;歸母淨利潤分別為0.4億元、0.9億元、-2.0億元,同比增長率分別為106.21%、143.11%、-312.28%。

對於業績下滑的原因,公司在年報中解釋稱,2019年受國際經貿摩擦、全球經濟疲軟等因素影響,國內經濟雖總體平穩,但面臨的下行壓力不斷加大。能源消費需求、經濟週期變化以及原材料價格波動等是影響能源裝備製造行業景氣程度的主要因素。

2019年財務數據顯示,公司賬面貨幣資金5.4億元,應收票據2.6億元,其他流動資產0.4億元,而負債方面,短期借款高達19.3億元,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達4.8億元,貨幣資金低於總債務。

2019年第三季度,山東墨龍就處於虧損狀態,數據顯示,2019年前三季度,山東墨龍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虧損3317.51萬元,基本每股虧損0.0416元。

投資者索賠 高管被罰

搜索山東墨龍有關信息,多數都跟其虛假陳述導致的索賠案有關。

山東墨龍虛假陳述索賠案要上溯到此前的信披違規行為。根據其2017年9月26日公告的證監會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山東墨龍此前通過虛增收入、虛減成本的方式虛增利潤,致使公司2015年一季報、半年報、三季報及2016年一季報、半年報、三季報披露的經營業績存在虛假記載,且2016年6月份對其子公司增資億元已達到臨時信息披露標準,而山東墨龍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證監會認定山東墨龍構成虛假陳述,處以60萬元頂格罰款,並且證監會認定山東墨龍的全部時任高管均存在過錯,對18名高管也一併予以處罰,包括實際控制人張恩榮、張雲三父子。

此外,張恩榮還被認定存在內幕交易行為。由於這些違規行為,山東墨龍遭到了投資者的索賠,並在一審中敗訴。在一審敗訴之後,上市公司方面選擇了全部上訴。但山東高院的二審判決,駁回了公司的上訴。

根據法院的判決,山東墨龍需向投資者賠償其投資損失,具體為法定投資損失的72%。基於法院的判決,在2015年4月25日-2017年3月21日期間買入山東墨龍且在2017年3月21日仍未清倉的投資者能夠獲賠,符合這一條件的投資者均可參與索賠。

根據山東墨龍2019年年報,受投資者訴訟案件影響,全年計提投資者索賠損失2,917萬元; 公司對2019年度可能發生資產減值損失的資產計提資產減值準備5,499.48萬元。

據瞭解,投資者的索賠訴訟時效將在半年後終結。根據相關法律,今年九月之後,仍未對山東墨龍提起索賠訴訟的投資者,將失去索賠的權利。

2019年,山東墨龍公佈,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委員會譴責該公司違反了《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 2.13(2)條,未能確保所載的該公司2015年及2016年財務資訊在各重要方面均準確完備且沒有誤導或欺詐成份。

另外,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委員會譴責公司前執行董事及董事長張恩榮、前執行董事及副董事長張雲三、前執行董事及財務總監楊晉、前執行董事及董事長國煥然、前非執行董事郭洪利、前非執行董事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王春花及前執行董事林福龍;並批評前非執行董事約翰‧保羅‧卡梅倫違反《上市規則》所述的董事責任;批評前非執行董事肖慶周及前獨立非執行董事秦學昌違反了《董事承諾》所載的責任,沒有盡力遵守適用的中國法律和規則,也沒有盡力制訂向張恩榮彙報該公司事務及運作、使其可履行董事職責的適當及足夠程序。

同時譴責前監事張九利、前監事郝亮及前監事樊仁意違反了各人以《上市規則》附錄五 I表格所載形式向聯交所作出的《在中國註冊成立的發行人的監事的聲明及承諾》所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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