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收益類信託從1979-2020年41年的穩定地位!為啥?

第一家信託公司它是中國改革開放的總設計師鄧小平親自倡導和批准,由前國家副主席榮毅仁於1979年10月4日創辦的,至今已有41年之久,經歷多次風雨洗牌。近幾年信託理財產品發展較快,也逐漸為更多的人所知,但大眾對於信託這類“高收益、低風險”的理財產品始終心存疑惑。所以今天小編在網上收集了相關資料,對“信託理財產品安全可靠嗎”這個問題進行討論。


固定收益類信託從1979-2020年41年的穩定地位!為啥?


信託的基本原理


委託人:是信託的投資者


受託人:通常指發行信託的信託公司


受益人:由於現階段我國信託產品都是自益信託,投資者本身就是受益人


擔保人:受託人將信託資金投資於某一項目時,都需要第三方對此次投資的收益做擔保,對這個項目附有連帶責任,該第三方就是擔保人。


一般來說,擔保人可以是公司企業也可以是自然人,可以為項目發起者的母公司,實際控制人,也可以是專門的第三方擔保機構等等。


抵押、質押:保人在對投資項目擔保時,會將其持有的股權、債權抵押、質押給受託人,抵押物、質押物的變現價值必須大於受託人的投資額和預期收益額,如果投資項目失敗,受託人可以將抵押、質押物變現以保證收益。


小編認為如今的固定收益類信託理財產品安全性還是很高的。選擇信託產品只要注意以下幾點,就可把投資風險降到最低。


1、考察信託項目擔保方的實力


銀行擔保或銀行承諾後續貸款的信託項目,其安全係數會高於一般信託項目,當然其收益會相對低一些。


2、根據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進行選擇


風險承受能力較強或資金豐裕的投資者可以選擇投資房地產、股票領域的信託產品;追求穩健的投資者,可以選擇投資能源、電力、基礎設施等領域的信託產品,該類型產品安全性好,但收益相對較低。


3、選擇信譽好的信託公司


投資者在選擇信託理財產品時,要認真考量信託公司的資產狀況、歷史業績、誠信度等各方面因素,從而決定該信託理財產品是否值得購買。如:小編是一家專注集合信託,資管計劃,債權基金,股權基金,定向融資計劃的專業平臺。


4、預估信託產品的盈利能力


信託理財產品在發售前已經確定了投資標的,因此投資者可以根據信託資金的投資標的、現金流的穩定狀況、未來一定時期的市場狀況等因素對項目的盈利能力進行預測。


由此可見,現在購買信託理財產品是否安全需要根據實際情況的不同進行分析,作為投資者來說肯定選擇一些穩健的信託理財產品,有保障,風險低的。


為什麼說信託會是目前動盪金融市場下最安全的高收益產品?


1、設立條件苛刻


信託公司設立,需要銀保監會批准,領取金融許可證,受銀保監會監管,全國目前運營的只有68家。


2、註冊資本雄厚


最低註冊資本不少於3億,且為實繳。股東、高層管理人員等均須滿足銀保監會的管理要求。目前最高註冊金額為150億,30億以上的有40家。


3、股東實力雄厚


股東多為實力雄厚的央企、國企、銀行和大型的民營企業。截至2019年3季度末,信託行業固有資產規模達7402.85億。


4、信託賠償準備金


信託公司每年從稅後利潤中提取5%,並要達到註冊資本金的20%,該筆資金應存於經營穩健、具有一定實力的境內商業銀行或購買國債等低風險高流動性的證券品種。19年3季度末信託賠償準備金規模為266.26億。


5、各類資金隔離程度高


無論是公司自有資金還是信託資金,還是信託資金中各項目之間,均是獨立賬戶,獨立運作,盡最大可能實現風險的隔離。


6、淨資本要求高


公司淨資本不得低於2億,淨資本不得低於各項風險資本之和的100%,淨資本不得低於淨資產的40%。信託公司每季度結束之日起18個工作日內,要向銀保監會報送季度淨資本計算表、風險資本計算表和風險控制指標監管報表。


7、信託公司股權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


暫行辦法中要求信託公司控股股東連續3年盈利,年終分配後淨資產不低於全部資產的40%,並對其他方面也做出了嚴格要求。


8、信託業保障基金


信託業保障基金由13家經營穩健、實力雄厚的信託公司聯合中國信託業協會共同出資成立,註冊資本金115億。截止2019年9月末,信託業保障基金資產總額1535.42億元。為化解處置行業風險積累了戰略性資源。


9、《信託業保障基金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 保障基金現行認購執行下列統一標準,條件成熟後再依據信託公司風險狀況實行差別認購標準:


(一)信託公司按淨資產餘額的1%認購,每年4月底前以上年度末的淨資產餘額為基數動態調整;


(二)資金信託按新發行金額的1%認購,其中:屬於購買標準化產品的投資性資金信託的,由信託公司認購;屬於融資性資金信託的,由融資者認購。在每個資金信託產品發行結束時,繳入信託公司基金專戶,由信託公司按季向保障基金公司集中劃繳;


(三)新設立的財產信託按信託公司收取報酬的5%計算,由信託公司認購。


第十五條 信託公司基金餘額不滿足本辦法第十四條要求時,應當按規定補足。


10、信託行業無可替代的優勢


銀行、信託、保險、證券為中國四大金融支柱,只有信託可以橫跨資本市場、貨幣市場和實體產業進行投資,其靈活性和全面性,在國家經濟中擁有不可替代的地位。


《信託法》得天獨厚的財富傳承和債務規劃等優勢也是其他金融支柱無法替代的,為其長遠健康的發展,提供了有利的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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