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昨天商品終審侵權,說一下喬丹體育的奇葩事情:
1, 影響最大傳播最廣的“乒乓球動作”為自己商標辯解, 欲蓋彌彰。
2, 不僅用了喬丹,還搶注了喬丹兩個兒子的名字做商標, 徹底坐實侵權。
3, 還居然贊助約旦國家體育隊, 因為約旦國英文拼寫和喬丹一樣,丟臉丟到國外。
4, 想IPO 去上市,想錢想瘋了,出醜不怕事大。
說說我的觀點:
1, 看待此事,三觀要正確。
喬丹體育這類行為不是打擦邊球,就是如假包換的非法盜竊。
這不是打擊民族企業,而恰恰是對“品牌自有,技術自研”的民族企業的保護。
這不是先解決就業吃飯,再來糾正侵權的問題,這是明確原罪不可接受的商業思想問題。
2, 無良企業做大,會毒害一代人價值觀。不少人說: 這麼多年喬丹也賺夠了! 言下之意是這樣的方法來錢快,是賺到第一桶金的捷徑。 對這種惡意創富,非法來快錢的行為, 已經麻木不仁, 甚至是非不分了。
3, 誰先富起來,如何富起來,創業可以蹭流量蹭熱點,但必須守法,更要有道德底線。 最近很火的例子:美國某啤酒品牌在百威成為奧運會贊助商之際,大力宣傳自己是“奧運會非贊助商”,火爆一時,且合法合規。 大家細品。
4, 冒牌現象依然氾濫。 下沉市場假冒商標比比皆是,4-5線城市本來就缺乏品牌培育和辨清的市場機會,不少電商平臺放大作假,從過去的TB,到現在的PDD,各種假冒眼花繚亂。 你以為是在創造就業? 其實是飲鴆止渴,
是在惡化創業環境, 讓真正想樹立品牌的創業者望而卻步。
5, 9年了,一審二審居然都勝訴? 全國人民都看出來的違法且無恥,居然兩次過審? 給無良企業留出這麼長時間培育壯大? 那就不要怪老百姓聯想到“保護傘”之類的想法。 目前,刑事案件如果冤枉錯判,對法官是終生追責的。那麼類似這種耗時多年不決影響一代人商業價值觀的錯判,就沒有追責?
6, 現在都在關心對喬丹體育的處罰到底有多大? 網絡民意是這類企業就早該倒閉,我們相信法律的判決, 不會去煽動輿論。這次處罰力度,是將來處罰知識產品侵權的標尺。 懲罰機制不足,違法成本太低,只會誘導更多山寨。遲到的正義還是正義!
7, 縱容這類企業,會導致更多中國企業在海外市場信譽受損,會更進一步損害中國公信力。 一個老鼠屎壞了一鍋粥,扭轉不良印象將付出更多代價。要牢記,品牌是有國家屬性的!
中國創業者,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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