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玩遊戲、打賞主播花光家裡40萬,還能追回嗎?

受疫情影響,很多宅在家的小朋友漸漸放飛了自我

玩遊戲、看視頻,拿起爸爸媽媽的手機彷彿打開了新世界

可是,令人擔憂的事情也發生了

“熊孩子”亂花錢的新聞時不時就會冒出來:


“熊孩子”玩遊戲、打賞主播花光家裡40萬,還能追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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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樣的事件,您可能會哭笑不得

可是卻愁壞了這些家長們

“孩子不懂事,家長兩行淚,

這些損失我還能追回嗎?”

“熊孩子”玩遊戲、打賞主播花光家裡40萬,還能追回嗎?

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熊孩子”玩遊戲、打賞主播花光家裡40萬,還能追回嗎?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的相關規定:不滿八週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後,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


這也就是說,八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鉅額消費的行為,是不發生法律效力的;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鉅額消費行為,如果家長不予以追認,同樣不發生法律效力。


另外,根據國家新聞出版署曾發出《關於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遊戲的通知》,要求網友用戶實名註冊,且規定同一網遊企業提供的付費服務,

8-16歲用戶不得超200元/月,單次充值金額不得超50元。16歲以上的未成年用戶單次充值金額不得超100元,每月充值不得超400元。


因此,在上述案例中,盛先生兩個10多歲的侄子自己註冊賬號並花費老人鉅額存款的行為是不發生法律效力的,涉事平臺應當根據實際情況作退款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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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孩子是使用家長的賬號進行充值、打賞、拍賣等行為,此時由於行為主體難以辨別,就加大了執法的難度性。家長可以提供孩子操作的相關證據(例如語音、視頻、聊天記錄等),與網絡平臺協商解決糾紛,如果網絡平臺拒絕協商,或無法協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訴訟主張返還。


由此可見,如果郭女士想要撤回錢款,可先根據該平臺的“7天無理由退換”服務進行退貨申請,如果商家不予同意,可舉證進一步協商。同樣,如果張先生無法提供該房屋是其孩子拍下的有力證據,其拍賣所支付的保證金是無法退還的。


現如今,互聯網的發展不僅改變了很多成年人的生活方式,也加深了許多未成年人對它的好奇心和探索欲。為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減少有關消費糾紛,網絡平臺經營者應當規範兩點:


1

嚴格執行實名認證規定:完善用戶實名註冊系統,並在用戶每次登錄時核驗其身份,確保註冊賬號與實際用戶身份一致。


2

採取有效措施驗證充值人身份,避免未成年人冒用家長名義充值:在消費者充值前要顯著提示收費項目和金額;在消費者支付過程中建議綜合採用指紋、面部識別等安全級別相對較高的支付驗證方式,並增加未成年人家長同意或者追認的環節,以確保支付的有效性。


同時,家長們也要承擔起監護責任,注意以下幾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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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社會與法”提示

未成年人年齡小、缺乏社會經驗,

家長們一定要耐心引導,

幫助孩子樹立正確的消費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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