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鴻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002101證券簡稱:廣東鴻圖公告編號:2020-05

廣東鴻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廣東鴻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通知於2020年3月17日通過短信、電子郵件及書面等形式向全體董事、監事發出。會議於2020年4月3日以通訊表決方式召開,會議應參加表決董事11人,實際參加表決董事11人。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合法有效。會議經充分討論和審議各項議案後,作出如下決議:

一、審議通過了《關於2020年度為子公司申請授信額度或貸款提供擔保的議案》;

具體詳見公司2020年4月8日刊登於《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的《關於2020年度為子公司申請授信額度或貸款提供擔保的公告》。

該議案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表決結果:同意11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二、審議通過了《關於授權總裁辦理公司銀行貸款及所涉資產抵押等事宜的議案》;

董事會同意授權總裁辦理公司銀行貸款及所涉資產抵押等事宜,具體如下:

1、授權總裁在《公司章程》規定的董事會權限範圍內,根據公司2020年度財務預算方案及生產經營的實際需要,負責審批本公司向銀行申請授信(或貸款)的事宜,包括選擇貸款銀行、授信(或貸款)的額度、期限、品種等與申請授信(或貸款)業務有關的必要事項。

2、授權總裁在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的資產總額的20%範圍內,負責審批辦理本公司因辦理貸款涉及的資產抵押、質押及其他擔保事宜。

3、授權總裁代表公司簽署公司因上述貸款、資產抵押、質押及其他相關業務涉及的合同、申請及其他法律文件。下屬各企業的貸款、資產抵押、質押及其他相關業務涉及的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按各企業的公司章程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進行簽署。

4、本授權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止。

表決結果:同意11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三、審議通過了《關於聘任公司副總裁的議案》;

同意聘任陳文波先生擔任公司副總裁職務,專職負責公司專用車板塊業務的經營和管理工作。詳見公司2020年4月8日刊登於《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的《關於副總裁辭職及聘任副總裁的公告》。

表決結果:同意11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四、審議通過了《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

詳細內容見公司2020年4月8日刊登於《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的《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表決結果:同意11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特此公告。

廣東鴻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〇年四月八日

證券代碼:002101證券簡稱:廣東鴻圖公告編號:2020-07

廣東鴻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副總裁辭職及聘任副總裁的公告

廣東鴻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於近日收到副總裁方青先生的書面辭職報告。方青先生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公司副總裁及控股子公司廣東寶龍汽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寶龍汽車”)董事長、董事、總經理職務。方青先生辭職後,將不再擔任公司及下屬子公司的任何職務。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相關規定,方青先生的辭職報告自送達公司董事會時生效。公司董事會謹向方青先生在公司任職期間的勤勉盡責表示感謝!

經公司總裁提名,並經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同意聘任陳文波先生擔任公司副總裁職務,專職負責公司專用車板塊業務的經營和管理工作。

陳文波先生的簡歷如下:

陳文波,男,1974年3月出生,碩士研究生學歷;曾任東風汽車公司銷售處整車銷售區域經理、總部經銷網絡市場主管,東風汽車有限公司商用車VOLVO合資項目組專員,東風商用車有限公司海外事業部副部長、鑄造二廠副總經理,2019年11月起入職本公司擔任總裁助理兼市場發展部部長,現任寶龍汽車董事長、總經理。其沒有持有本公司股票,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沒有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的情形,沒有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沒有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沒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的情形,不屬於最高人民法院公佈的“失信被執行人”。

證券代碼:002101證券簡稱:廣東鴻圖公告編號:2020-08

廣東鴻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廣東鴻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現將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情況概述

1、變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財政部修訂頒佈《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財會[2017]22號,以下簡稱“新收入準則”),要求在境內外同時上市的企業以及在境外上市並採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或企業會計準則編制財務報表的企業,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內上市企業,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由於上述會計準則修訂,公司需對原採用的相關會計政策進行相應調整。

2、變更日期

按照財政部規定的時間,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執行新收入準則。

3、變更前採用的會計政策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前,公司按照財政部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執行。

4、變更後採用的會計政策

本次變更後,公司將執行新收入準則。其他未變更部分,仍按照財政部前期頒佈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執行。

二、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的影響

1、會計政策變更的主要內容

新收入準則將現行收入和建造合同兩項準則納入統一的收入確認模型;以控制權轉移替代風險報酬轉移作為收入確認時點的判斷標準;識別合同所包含的各單項履約義務並在履行時分別確認收入;對於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會計處理提供更明確的指引;對於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項)的收入確認和計量給出了明確規定。

根據新舊準則轉換的銜接規定,新收入準則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應當根據首次執行該準則的累積影響數調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財務報表其他相關項目金額,對可比期間信息不予調整。

2、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會計政策的變更是依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進行的調整,影響主要涉及的是公司的出口業務。新收入準則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影響公司2019年度相關財務指標。

經測算,執行新收入準則需調整公司2020年期初的股東權益,即公司2020年期初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所有者權益減少2,305.51萬元(最終以經審計機構審計後的數據為準)。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公司的實際情況,不會對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產生重大影響,亦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會審議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情況及關於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合理性的說明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已經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修訂頒佈的《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財會[2017]22號)的規定,對相關會計政策進行的合理變更,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能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董事會同意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公司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事宜需經公司董事會審議,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公司獨立董事及監事會需發表專項意見

四、獨立董事及監事會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對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發表了獨立意見;公司第七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對本次變更的相關事項進行了核查並發表了核查意見。獨立董事、監事會的相關意見詳細內容見2020年4月8日刊登於巨潮資訊網http://cninfo.com.cn的相關公告。

證券代碼:002101證券簡稱:廣東鴻圖公告編號:2020-09

廣東鴻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公告

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本公告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廣東鴻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的會議通知於2020年3月17日分別以電子郵件及書面形式送達公司全體監事,會議於2020年4月3日以通訊表決方式召開,會議應參加表決監事3人,實際參加表決監事3人。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合法有效。會議審議各項議案後,作出如下決議:

一、審議通過了《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

經審核,公司監事會認為: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修訂頒佈的《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財會[2017]22號)的規定,對相關會計政策進行的合理變更,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能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公司監事會同意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監事會

二〇二〇年四月八日

本文源自中國證券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