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消防違法單位納入懲戒列入“黑名單”

天津:消防違法單位納入懲戒列入“黑名單”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意見》,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執法領域內跨部門信息共享和聯合懲戒機制,近日,天津市消防救援總隊會同市商務局、市文化和旅遊局聯合建立《賓館飯店場所信息共享和聯合懲戒機制》,運用市場化手段構建了“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聯合監管框架,完善了消防誠信體系建設,強化了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落實,提升了全行業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六種消防違法行為將被納入聯合懲戒對象

天津市行政區範圍內的賓館飯店等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納入聯合懲戒對象:

(一)被消防部門判定為重大火災隱患單位,拒不整改或者故意拖延不積極整改的;

(二)在檢查中發現存在消防隱患問題,由消防部門依法下發《責令整改通知書》,在整改期限內故意拖延不積極整改的;

(三)因存在消防安全隱患問題,被市級及以上各類新聞媒體曝光的;

(四)對存在火災隱患,受到消防部門行政處罰,拒不執行的;

(五)未按規定取得消防行政許可,擅自開展生產經營建設活動的;

(六)發生火災事故,造成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或嚴重社會影響的。

九種聯合懲戒措施

各單位應按照各自職能,依法依規嚴格落實各項懲戒措施,具體如下:

(一)加大執法檢查頻次;

(二)作為重點檢查對象,建立常態化暗查暗訪機制,不定期開展抽查;

(三)約談其主要負責人,對其主要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進行消防安全培訓教育;

(四)申請參加星級評定的,暫停對其星級標準評審,對已取得星級標準的,有關部門向評定機構通報情況,評定機構根據規定決定是否對其做出整改或取消其相應的等級標準的處理;

(五)限制納入聯合懲戒範圍的生產經營單位參與政府採購活動;

(六)限制納入聯合懲戒範圍的生產經營單位參與各類大型政務、商業、文化、旅遊活動配套服務;

(七)對納入聯合懲戒範圍的生產經營單位,作為相關責任人考核、幹部選任的重要參考,作為評先評優的限制條件;

(八)在向生產經營單位和個人頒發榮譽證書、嘉獎和表彰等榮譽性稱號時,應當參考其消防安全狀況,對納入聯合懲戒範圍的生產經營單位,不予頒發政府榮譽;

(九)在各部門主管領域內取消對納入聯合懲戒範圍的生產經營單位的政策性資金支持。

聯合懲戒的時限

各部門應及時共享對賓館飯店場所開展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情況,對符合納入聯合懲戒對象的生產經營單位和相關責任人員,自消防部門確認之日起,由三部門共同對其實施聯合懲戒。

聯合懲戒對象在隱患問題整改完成後,可向消防部門申請複查,複查合格的,由三部門共同將其移出聯合懲戒範圍。

目前,我市已對5家存在嚴重隱患的酒店實行了聯合懲戒,效果初顯。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