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回訪|去年“爆雷”的房屋中介整治半年後有啥最新進展?

調查回訪|去年“爆雷”的房屋中介整治半年後有啥最新進展?

去年10月10日,西安市住建局等七部門聯合印發《聯合開展整治住房租賃中介機構亂象專項行動工作方案》,重點整治住房租賃中介機構違規經營、違規出租住房、違規分割出租、發佈虛假租賃信息、違規提供“租金貸”、違規提供經紀服務等違法違規行為。

2019年11月4日,華商報刊發了《房屋中介頻頻“爆雷”調查》的報道,當時在西安已至少出現了南京樂伽西安分公司、左旗、馬馳、百客居、木浮生等5家“爆雷”的公司。報道後,2019年11月26日,西安市多個區住建局進行住房租賃中介機構亂象專項整治。

今年4月初,西安市住建局出臺《西安市住房租賃資金監督管理實施意見(徵求意見稿)》,擬對“託管式”住房租賃交易中租金和押金實施專戶監管。

聯合整治半年後,4月8日,華商報記者對此前投訴的受害租客、房東進行回訪,他們大多仍未能追回損失,很多租客家裡被迫停水停電,房東收不回房子還要承擔每月的房貸。同時,住建部門稱,推出資金監管平臺也只能是亡羊補牢。

百客居案例:高租低出 和朋友倆人租房都被騙

2019年9月,黃先生通過陝西百客居商業管理有限公司和朋友一起在漢城南路一小區裡租了兩套房。“百客居工作人員直接把我們約到現場看房,看完房子各方面都不錯,而且房租只要1350元/月,我們現場就簽了合同。”黃先生說,他和朋友當場各自交了12個月的房租和押金共17550元。

住了不到一個月,黃先生看到了百客居爆雷的新聞,這時百客居公司已經人去樓空,工作人員也已經聯繫不上。“因為籤合同時只見了中介,也沒有房東的聯繫方式,所以我等著房東聯繫我。”

回訪:和房東協商後租客都繼續住了一段時間

4月8日,記者再次聯繫到黃先生。黃先生說,在爆雷之後不久,房東上門找他,“我1350元租的房子,百客居是1550元/月的價格從房東那租來的,房東收到了4個月的房租共6200元。後來我和房東協商,我住了8個月,各承擔一部分損失。我朋友跟他房東協商後住了6個月。”

趙先生是一名房東,4月8日記者回訪時,趙先生說,他的租客是外地人,帶著孩子來西安看病,“我就讓他們先住著,咋可能攆出去。今年1月份,他們回老家了就搬走了。我的房子現在還空著,剛好遇到疫情期間,也沒有找新租客。”

“去年11月,蓮湖經偵開始接受報案,法人趙某也接受了警方調查。清明節前夕,我們去蓮湖經偵詢問進展,民警說疫情期間調查基本擱置,目前仍在偵查中,還未立案。”4月8日,多位被騙的房東和租客說,因為警方正在調查,法院也不受理相關民事訴訟。

進展:住建稱警方已介入 警方建議現場諮詢

4月8日,蓮湖區住建局工作人員說,百客居跑路事件的進展需要諮詢警方,“百客居沒有樂伽的受害人多,而且公司註冊地就在西安,情況能相對好一點,公安已經介入調查。”關於西安擬設專戶監管“託管式”租賃交易租金和押金一事,工作人員說,具體的情況目前還不清楚。

4月8日,公安蓮湖分局經偵大隊民警說,負責百客居跑路事件的辦案民警外出,具體可以前來諮詢。

樂伽案例:一次交了近三萬元房租 入住倆月房東找來

王女士去年5月初與南京樂伽商業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月租2300元,王女士一次性向樂伽交了一年房租和押金共29900元。入住兩個月後,房東聯繫王女士要房租,“我這才知道樂伽出了問題,此時西安分公司的工作人員已經聯繫不到。後來才知道樂伽以3300元/月從房東那拿房子,比我的租金高出了1000元。”

而在去年11月1日,公安蓮湖分局表示受理報案。去年11月26日,蓮湖區住建局聯合開展整頓治理住房租賃中介機構亂象專項行動並公佈舉報電話。

回訪:和房東重籤租房協議 住了半年後搬離

4月8日,記者再次聯繫到王女士,王女士說,樂伽工作人員給房東當時支付了一季度的房租和一個月房租作為押金,後續她和房東多次協商,“本來房東讓我限期搬離,但後來發現大家都是這樣的情況,住建局工作人員協調我們重新簽了租房協議,我從去年5月住到去年11月搬離。”

王女士說,當時是蓮湖警方受理,“但到現在也都沒什麼進展,還在調查。”

進展:警方稱目前沒有立案 等待南京調查結果

4月8日,記者撥打蓮湖區住建局此前公佈的舉報電話:029-87380221,工作人員表示,樂伽事件此前警方已經介入調查,“具體的進展要問警方,我們不清楚。因為樂伽總部在南京,所以取證相對麻煩,再加上樂伽被騙的人比較多,所以工作量比較大。之前警方和我們關於中介跑路的事也開過幾次會,但都說還沒有結束調查,這兩三個月的進展不太清楚,得問警方。”

公安蓮湖分局經偵大隊民警說,樂伽事件涉及全國,總部在南京,不只是西安出現問題,所以要先等南京的調查結果,“目前沒有立案,因為南京那邊還沒有定性成犯罪,建議再等等。”

左旗案例:一次交了3年7萬多房租 不到一年房東催搬離

郭先生是長安區人,因家裡拆遷,2019年1月,他通過西安左旗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在長安區找了一套房子,每月房租2050元。“當時簽了3年的租期,房租一次性都交了,一共交了7萬多元。”郭先生說,2019年10月左右,左旗公司出事後,他聽房東說,左旗一直沒有給房東打房租,房東要求他們一家儘快搬離,房東也去法院起訴了左旗公司。

去9月25日,西安市公安局就人民網領導留言板關於左旗公司的回覆稱,公安高新分局已經對左旗公寓法人代表及相關工作人員進行了傳喚審查。經查公司賬目,累計收入1.5億餘元,實際支出1.55億餘元,收入來源為房客的租金、定金、押金,支出主要為給房東的租金、押金,房屋中介費,員工工資及公司運轉日常支出。經初步調查,尚未發現該公司涉嫌刑事犯罪的事實和證據,相關調查工作正在深入進行中。

回訪:租客住了一年半斷電了 房東說每月還要還房貸

4月8日,記者聯繫到郭先生,他說,他的租期本來是到2022年1月,房東起訴後,他們一家還一直在這裡住著,準備等法院判決後再決定是否搬家。但3月26日下午,郭先生下班回家後發現家裡突然停電了。“我以為是沒電費了,交了電費後還是沒電,供電部門說房東拿著房本去供電局銷戶了,現在我們家沒有電錶。”

郭先生的大兒子今年12歲,上初一,要上網課,只能先去奶奶家暫住,郭先生說,他和老婆為了上班方便,每天晚上還是會回到沒電的出租房。“我和房東溝通,但她還是要讓我儘快搬走,前幾天我也去長安法院起訴了左旗。”

4月8日,記者聯繫到郭先生的房東,房東說,2018年下半年,她與左旗公司簽了3年的租房合同,約定每季度轉一次房租,但從2019年10月開始就未再收到房租。“我們現在沒有房租,房子也收不回來,每月還要還2700元的房貸。現在我們不用這個房子,只能去把電先停了,然後把房子收回來。”

房東說,去年10月她去長安區法院起訴了左旗公司,公安高新分局經偵大隊當時說還在前期調查中,讓她和租客協商或去法院起訴。

進展:長安住建建議房東房客協商處理

4月8日,記者以市民身份諮詢了長安區住建局,工作人員說,據他了解,左旗案件公安部門正在處理中,住建部門配合公安部門調查。另一位工作人員說,左旗事件牽扯的範圍比較廣,公安部門還未通報案情,暫時還沒有新的消息。該工作人員說,案件還沒有處理結果,租客、房東都是受害者,問題確實不好解決,政府部門也呼籲協商處理。“我們從其他渠道瞭解到,左旗、樂伽這倆家公司雖然涉案資金很大,但實際上主因可能都是經營不善,等於說這些資金都已經耗費,估計能追繳回來的資金也不多。”

“出了左旗、樂伽事件後,西安市住建局特別重視,相應的措施也在制定當中。這些中介公司前期沒有監管賬戶,現在也在協調,想做資金監管的事情,這個需要有關部門的支持,現在還在推動中。”該工作人員說,推出資金監管平臺也是彌補漏洞,與已經受害的租客、房東關係並不大,現在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大家互相理解、各退一步。

4月8日上午,記者從長安區法院瞭解到,被告是左旗公司的共有8個案件,有一個正在處理中,但沒有結果,剩下的7個案件,有3個原告撤訴,4個被駁回、沒法立案,駁回是因為涉及刑事案件,只能先等刑事案件處理,目前左旗事件在法院是走不通的。

隨後,記者撥打了公安高新分局經偵大隊電話,值班民警說,具體案情需諮詢辦案民警,並提供了辦案民警辦公電話,但該電話始終無人接聽。

榮庭案例:停水停電後 租客與房東願意各自承擔一半損失

去年10月,李女士與陝西榮庭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簽了一年的租房合同,約定每月房租1400元,李女士當時交了13個月的房租等費用共約1.8萬元。去年12月,李女士接到房東電話,得知榮庭公司的資金出現了問題,並且房東只收到了4個月的房租,房東告知她,如果後期未按時收到房租,李女士需要搬離。

回訪:報警協商後雙方各承擔一半損失

4月8日,記者聯繫到李女士,她說,從五六天前開始,房東就通過停水、停電等方式“逼”她搬離。

“4月7日晚上,房東還讓人來家裡搬東西,我報警後,大明宮派出所的民警來現場調解,折騰了很久,我和房東最後才簽了協議,大家各承擔一半的損失。”李女士說,她與房東協商後決定,李女士減少原合同一半的租期,房東少收一半的房租,新的租期至6月中旬,李女士無需再支付房租。

進展:榮庭公司不涉嫌合同詐騙 公安部門不予立案

4月8日,記者以市民身份諮詢了經開區住建局,工作人員說,榮庭公司已經跑路,案件已移交司法部門,具體案情需諮詢公安經開分局經偵大隊。

隨後,記者撥打了公安經開分局經偵大隊電話,值班民警說,榮庭案件經過審計公司審計以及公安部門調查,不涉嫌合同詐騙,是民事糾紛,不予立案,如果市民需要,可以去公安經開分局領取不予立案告知書,去法院起訴。

馬馳案例:住了兩個月 房東找過來說沒交租金

2019年6月,劉女士通過西安馬馳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租房,合同約定租期一年,月租2000元,押一付六共支付14000元。“住了兩個多月,房東稱馬馳公司並未支付房租,我才知道被騙了。”劉女士說,和許多人一起找到馬馳公司,但已人去樓空。

回訪:私下協商 房東給出一個月寬限期

4月8日,記者聯繫到劉女士,“去年事發後我和房東協商達成一致,房東給我寬限出一個月後我搬離。”劉女士說,後來馬馳公司負責人也在群裡說過他在積極籌措資金,“有部分人收到了退款,我沒有聯繫上負責人,也沒有收到退款,向公安經開分局經偵大隊報案了,目前也沒有立案,沒啥進展。”

進展:暫無結論

4月8日下午,記者撥打經開住建局電話無人接聽。

4月8日,經開經偵民警說,馬馳事件正在調查中,具體情況不瞭解。

木浮生案例:下半年房租剛交 就被房東限期搬離

2019年5月初,李女士通過西安木浮生青年公寓有限公司,簽訂一年合同租公寓,月租2200元,她給木浮生支付了半年房租和押金15400元。同年10月8日,李女士支付了剩餘半年共13200元的房租,剛交房租一週,房東聯繫李女士,稱未收到房租,要求李女士搬離。

回訪:事發後就搬離了 聯繫原房東也不理睬

4月8日,記者聯繫到李女士。李女士說,去年10月18日,木浮生公司發來短信,稱由於公司更換系統,所有房租均延遲付款,房租將在7個工作日之內付款,但7個工作日後卻發現公司人員徹底失聯,“到現在都是失聯狀態,更別提賠付解決了。”李女士說,事發後她就重新找了房子搬了出來,但之前還有部分東西遺留在原來的租的房子裡,“8日打算去搬,房東聽是我的電話,說有事就掛斷了,發消息也沒回。”

進展:警方還在進一步排查

4月8日,公安經開分局經偵大隊民警說,木浮生案件目前還沒有最終結果,還在調查中,審定報告已經出來了,從賬面上來看資金沒有侵佔,目前還有點爭議,還在進一步排查,出來最終結果後會通知報案人。

西安市住建局:已經跑路的中介公司由公安調查 租賃平臺已建成正在測試中

4月8日下午,記者撥打了西安市住建局公佈的關於住房租賃中介機構亂象的舉報電話,以市民身份諮詢最新進展。工作人員說,如果中介公司已經跑路,也找不到負責人,住建部門沒有辦法幫忙找人,相關職責在公安部門,住建部門只能負責協調。

關於西安市住建局近日出臺的《西安市住房租賃資金監督管理實施意見(徵求意見稿)》相關問題,工作人員說,現在資金監管平臺還在徵求意見中,還未正式推出。“不管是樂伽還是左旗,出現問題後,我們深入分析發現,他們存在缺少資金監管這一環節,從而出現收了租客的錢沒有轉給房東,導致規模不斷擴大、資金鍊斷裂的情況,所以我們才研究了相關政策,現在正在徵求意見。”

工作人員說,現在可能通過訴訟途徑會更好解決已出現的租房糾紛問題。

租客、房東之後怎樣才能放心的進行房屋租賃?該工作人員說,住建部門之前在建設一個租賃平臺,現在已經建成了,目前正在測試中,沒問題了就會上線,可以在該平臺上直接租房。工作人員建議,這段時間若市民想要租房,可以瞭解一些做的比較好的長租公寓,這些長租公寓幾乎都是大型房地產公司的,比較放心,租金也都差不多。

律師:如何才能剎住中介跑路的邪風?

北京市京師(西安)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王國元說,首先,對於房屋中介機構來說,應加強對房屋租賃中介公司的監管,嚴格落實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制度,包括對租賃合同進行備案。對於收取的住房租金,應當設立銀行監管賬戶,防止中介機構隨意支取,造成資金鍊斷裂。同時,對於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中介公司,應當禁止其進入房屋租賃市場的資格,將違規行為記入企業誠信檔案,尤其對於租賃中介機構處發佈虛假房源信息、違規收費、惡意剋扣押金租金、威脅恐嚇承租人、高進低出、租金貸等行為堅決取締,從而促進房屋租賃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其次,房屋租賃管理涉及的相關部門較多,例如公安部門、住建部門、工商部門等,協調管理的難度較大,對房屋出租市場的管理時有一定的滯後性和銜接錯位性。因此,各執法部門間應加強配合,實現齊抓共管,權責分明。

最後,房東與租客應當加強法律意識。不僅租客要提高自身的素質,遵循法律規定,房東也要主動學習法律條文,具有法律意識,當房屋租賃中介的某種行為侵犯自己的合法權益之時,要學會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華商報記者 佘欣 田睿

调查回访|去年“爆雷”的房屋中介整治半年后有啥最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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