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就要徹底,愛得飛蛾撲火,不顧一切


每個人都不能隨心所欲的活著,有很多東西束縛著我們。當我們小的時候,我們在家得聽父母的話,在學校得聽老師的話。等我們長大了,意義上是自由了,但是卻有條條框框的道德倫理束縛著我們,稍微做點出格的事情,就淪為大家議論的對象。於是我們任何時候都謹慎的活著,深怕稍微不小心就惹得一身騷。

愛就要徹底,愛得飛蛾撲火,不顧一切


由於太過規矩做人,很多機會從指尖滑過,心有不甘。假如當初自己能再勇敢一點的追求心中所喜好,也許現在會過得更精彩。因為太害怕世俗的眼光,我們委屈了自己,也放棄了躁動的心靈。因為太害怕失敗,我們連稍微掙扎一下都沒有就輕易的放棄了。其實這是懦弱,連嘗試的勇氣都沒有,怎麼能去想象日後的天空有多寬呢?

愛就要徹底,愛得飛蛾撲火,不顧一切


有些女孩子還沒談戀愛就先看條件,那種純粹的愛情早已被虛榮心所掩沒。心中的渴望,早就被現實擊碎。愛情本該是浪漫、美好、自然的事情,但是太過於講條件的愛情像一場買賣,不能心生歡喜。愛就應該徹底,愛得飛蛾撲火,義無反顧,總是在心裡放著天平算計著得失的愛情,到頭來就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愛就要徹底,愛得飛蛾撲火,不顧一切


真正的愛情應該像廬隱對待感情那般的炙熱,不畏流言蜚語,打破世俗的眼光,沿著自己心中所願的方向勇敢的走下去。正如廬隱所說:“我就願意玩火,我願火把我燒為灰燼。”廬隱,原名黃淑儀,又名黃英,福建省閩候縣南嶼鄉人。五四時期著名的作家,與冰心、林徽因齊名並被稱為“福州三大才女”。廬隱並沒有讓人一見鍾情的美貌,但是她才華出眾,特立獨行的氣質,使得與她接觸的人都情不自禁地被她牢牢的吸引住。

愛就要徹底,愛得飛蛾撲火,不顧一切


她一生有三段真性子的感情,只要她愛了就走心,全然不顧別人的阻撓與唾罵,鞋穿在腳上舒不舒服只有自己知道。廬隱從小就不受母親喜愛,幼年喪父,林鴻俊的出現給了她溫暖,讓她嚐到被呵護被捧在手心當寶貝的感覺。由於林鴻俊貧窮與文化程度不高,他們的愛情受到了母親的反對。當時廬隱以堅決的口氣寫信對她的母親說:“我情願嫁給他,將來命運如何,我都願承受。”敢做敢當的性子使得廬隱的愛情路上從來沒有妥協過。當愛情受到阻攔的廬隱自以為是非林鴻俊不嫁,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以及在大學期間的相處,讓廬隱意識到她和林鴻俊有很多的差異,尤其在思想上的分歧是不容忽視的,於是她果斷的結束了這段感情。

廬隱的第二段感情是愛上了北大法律系的高材生郭夢良,他們在一次同鄉會認識。他們一見如故、無話不談,心心相悅,相見恨晚。當時的郭夢良是有妻之夫,雖然深愛著廬隱,但是他並不敢越池半步。廬隱對待愛情的狂熱以及對周圍環境毫無畏懼的精神,再加上愛情強大的魔力讓郭夢良最終也敢打破常規的束縛和精神的牢獄。他們不顧家人和朋友的反對,最終攜手走進婚姻,但是他們並不能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廬隱成功出版第一篇小說《海濱故人》沒多久,郭夢良就因病去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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廬隱的第三段感情是與小她九歲的清華大學西洋文學系的李唯健結為夫妻。李唯健一旦愛上廬隱,就深陷其中,他不顧一切的追著廬隱,再多的阻礙都未能動搖想跟她一起生活的決心。廬隱在他的身上看到了當年的自己,為了愛,不顧一切。廬隱在《廬隱自傳》中說到:“我不固執著悲哀了,我要重新建造我的生命,我要換個方向生活,有了這種決心,所以什麼禮教,什麼社會的忌憚,都從我手中打得粉碎。”兩個同樣為愛情皆可拋的人,在1930年結為夫妻。這段感情是廬隱過得最幸福的時間,但是年僅35歲的廬隱死於難產。廬隱死後,李唯健一生未娶。

雖然廬隱的一生跌宕起伏,但是她對待生活卻是認真的,她不屈服於生活的逆境,也不在乎於別人的議論與批評。她的愛情跟她的才華一樣的精彩,她是一個不平凡的女人!

愛就要徹底,愛得飛蛾撲火,不顧一切


美妙的愛情和年齡,外貌,金錢,地位身份統統無關,顧慮太多的就不是愛情。最美好的愛情是自由和浪漫的,是令人嚮往的;美好的愛情能帶給人們拼搏的力量,帶給人們更陽光,更積極向上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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