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陰影的籠罩下
革除濫食野生動物的陋習
已經成為了大家的共識
保護野生動物的觀念也越來越強
深圳版”禁野令“來了
2020年3月31日
深圳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次會議
通過了《深圳經濟特區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
(以下簡稱《條例》)
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知道你最關心吃的問題
這些家禽家畜你放心吃
深圳《條例》將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和其他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全面納入禁止食用範圍。那麼,根據《條例》哪些動物可食用呢?
受爭議的牛蛙等能食用嗎?
市人大常委會相關負責人介紹,此前徵求意見稿的起草說明以舉例的形式將甲魚、龜等兩棲爬行類動物也納入禁止食用範圍,當時是考慮到甲魚、龜等兩棲爬行類動物通常列入相關陸生動物目錄中,而且沒有列入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
而最新根據《條例》,甲魚、牛蛙到底能不能吃呢?
食用禁食野物動物最高罰30倍
《條例》26項條款中,超過三分之一為罰則,結合深圳實際,在現行法律法規的基礎上提高相關違法行為的處罰額度。例如:
根據《條例》,非法食用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最高可按貨值的30倍處罰,處罰額度較廣東省剛剛通過的相關法規(最高處罰貨值20倍)更大。
另外,《條例》對以提供食用為目的的飼養、生產、經營、提供場所或者交易服務以及廣告宣傳等供給端的違法行為,也設定了相應的處罰,體現了落實全鏈條管控的立法精神。
深圳禁食野生動物條例
將於5月1日起開始施行
請大家堅決不食用“野味”
保護野生動物
也是在保護我們自己~
發佈單位:中國工商出版社 新媒體部(數字出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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