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天,一名高管性侵養女事件鬧得是沸沸揚揚,許多人得知後,都紛紛聲討該男子。
該男子叫鮑毓明,1972年生,是上市公司的董事和高管,身高接近190cm,天津大學畢業。
這件性侵案件出現後,引起了大眾廣泛的批評。許多女明星,包括章子怡、姚晨、韓紅、海清等也都對此事發表了自己的看法。姚晨寫道:“看得窒息,我們到底該怎麼做,才能保護好孩子們?”
我第一時間看到新聞後,同樣憤怒。一名未成年少女,怎忍心用自己強大的身軀對她造成傷害,這是不道德的,更是違法的。
我也寫文章對其進行了嚴厲的聲討,希望能引起社會對未成年孩子,特別是女孩的保護。
如今,似乎事情發生了一些反轉。
鮑毓明的姐姐接受採訪時,明確表示:弟弟和控告女孩非養父女關係。
她通過媒體說,去年,女孩和媽媽曾經一塊去過鮑毓明的老家見過父母,並且希望該案件能夠儘快水落石出。
記者接著問到:“他們是戀人關係嗎?”
鮑毓明姐姐答道:“這點還是等公安機關通報吧。”
其實,在鮑毓明姐姐公開接受採訪之前,鮑毓明就明確表態:“對小女孩是百般疼愛,要星星不給月亮,她恩將仇報。”
無論如何,姐姐的這番話引起了網友的質疑,但同時也令我們多了一份思考,到底他們兩個人之間是什麼關係?鮑毓明當時又是如何與年僅14歲的小女孩建立同居的?
女孩母親稱,鮑毓明和女兒一直是養父女關係,並欲辦理收養手續。我們可以從女孩媽媽接受採訪時的話得到一些線索:
記者:“在這個發生事件期間,有沒有向對方索要財物之類的。”
女孩母親:“沒有,沒有,我一分錢都沒有要過。我們都沒有提過錢的事。”
記者:“網上說是為了貪圖他的國籍和名譽。”
女孩母親:“沒有,沒有。”
記者:“你當初是怎麼放心把14歲的女兒交給一個不熟悉的中年男人呢?”
女孩母親:“一開始沒有說給他,當時他帶著孩子在南京玩了幾次,然後,我問孩子他這個人怎麼樣,孩子說很好。”
母親接著表示,一直打算辦收養手續,但鮑毓明說工作忙,拖著沒辦。
從這個對話來看,這位母親有著難辭其咎的責任。
首先,自己的親生女兒,已經成長到14歲,生理上接近成熟。作為母親,怎麼可能放心交給一箇中年男人,讓她與別人同居呢。作為正常人,我實在想不通。這個母親把孩子親手推向了黑暗的深淵。
其次,孩子都14歲了,為什麼要過繼給一個單身的中年男子?把孩子辛辛苦苦的撫養長大,最麻煩的歲月都過去了,反而孩子長大成人了,要拱手給別人,還是一個單身男人,這是為何,背後究竟隱藏著什麼想法和秘密?
當然,在警方沒有給出調查結果之前,我們不能隨意斷定結論,但該母親是一個絕對不稱職的母親。
事實真相究竟如何,我們不清楚。但目前來看,鮑毓明對女孩進行了身體上的侵犯,這一點是廣大網友氣憤的地方,我們不能讓性侵未成年的少女逍遙法外。但同時,我們也不能讓別有用心者逃脫法律的制裁,不然會出現更多的人想通過不正當手段獲取利益。
所以,對鮑毓明,我們憤怒,對孩子母親,我們要批判,但對整件事情來龍去脈,我們等警方給公正裁決。
讓子彈飛一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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