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协作】拉孜法院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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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精神,10月22日晚,拉孜县人民法院邀请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欧吉巴同志列席一起刑事案件审委会。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巴桑次仁同志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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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委会上,该案承办法官及合议庭成员就案件事实和证据认定、案件定性以及审理过程做了详细的汇报,并向审判委员会提交六个方面的具体讨论事项。全体审判委员会委员以“一对一”的方式向合议庭成员了解其案件细节,合议庭成员逐一对其进行答复。在此基础上,审判委员会委员紧紧围绕具体讨论事项,从罪名认定到证据认定、从应否采纳辩护意见到如何定罪量刑逐一发表个人意见,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为依法处理该案奠定了坚若磐石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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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吉巴检察长表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拉孜法院接受法律监督的最直接体现,更是检察机关有力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的“润滑剂”,有利于检法两家相互学习、相互配合、相互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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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桑次仁院长强调,要进一步拓宽接受人民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的渠道,尤其以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为有力抓手,以新的司法理念、实的司法举措切实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维护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在下一步工作中,拉孜县人民法院持续在接受外界监督上下足功夫,花足精力,将汇报工作制度、人民陪审员参审制度、庭审同步直播制度、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等成为常态化,实现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的总目标。

编 辑:王 文 怡

审 核:边巴次仁

终 审:仓 木 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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