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報告】中日韓文化創意產業頭部競爭格局研判

公益平臺:文化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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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文以中日韓文化創意產業上市公司為主要研究對象,對2012-2016年各指標下的文化創意產業上市公司發展數據進行深入細緻的分析和挖掘,進而考察中日韓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現狀、優勢和不足,試圖對三國文化創意產業上市公司的頭部競爭格局進行研判,有助於繪製出中日韓文化創意產業的實力抗衡圖譜,進而明晰中國文化創意產業的處境和未來。

引言

從20世紀90年代以來,全球各國的文化創意產業上市公司都經歷了從無到有、從有到多的發展歷程。伴隨著冷戰結束與世界貿易組織的建立,國際貿易大幅增長、生產的國際化程度加深、世界市場愈發成熟,世界經濟逐漸成為一個有機整體,正式進入了全球化的時代。在全球化背景下,各國都在積極發展國內的文化創意產業,中國、日本、韓國也不例外。

中、日、韓地緣相近,文化傳統相似,戰後也都經歷過重大打擊,如中國六七十年代的文化大革命、日本九十年代的泡沫經濟、韓國1997年的金融風暴等。雖然這三個國家在社會制度、經濟發展、思想觀念上存在諸多差異,但都不約而同地選擇重點發展文化創意產業,由此形成一種既相互對抗,又相互幫扶的關係。顯然,三個國家都已經意識到了文化創意產業在拉動經濟發展中的重要作用,都試圖藉助文化創意產業的強大推力進一步增強自身實力。對於發展中國家的中國來說,大力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成為必要的競爭籌碼;對於發達國家的日本、韓國而言,想要保持或增強其在文化創意產業上的競爭優勢其難度正與日俱增。

考慮到上市公司是每個行業優秀企業的代表,不僅對自身的經營管理、股東權益負有重大責任,對行業發展、市場環境和社會效應都起著龍頭引導和示範作用。因此,本文以中日韓文化創意產業上市公司為主要研究對象,通過美國標準普爾Compustat數據庫、上市公司官方網站、雅虎財經、谷歌財經等渠道,蒐集、篩選、整理了自2012年至2016年間中日韓文化創意產業上市公司相關數據(數據檢索截至2017年12月),並對各指標下的文化創意產業上市公司發展數據進行深入細緻的比較、分析和挖掘,從宏觀上考察中日韓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現狀、優勢和不足,試圖對三國文化創意產業上市公司的頭部競爭格局進行研判,繪製出中日韓文化創意產業的實力抗衡圖譜,這有助於正確理解中國文化創意產業的處境和未來。

一、2012-2016年全球文創100強

中日韓企業數量特徵

從2012-2016年全球文化創意產業上市公司的洲際分佈來看,亞洲國家總體的平均佔比為43.14%,正處於緩慢增加的進程中,且東亞(主要包括中國、日本、韓國)的上市公司數量優勢明顯。具體看來(圖1),在2012-2016年全球文化創意產業上市公司100強中,日本公司數量相較中國和韓國而言是最多的,平均每年有16家左右的企業進入榜單,但整體呈減少趨勢,2015年數量最少,有13家企業;中國緊隨其後,上市公司數量緩慢增加,2015、2016年穩定在10家,與日本的差距越來越小;韓國五年來每年均有三星(Samsung Electronics Co Ltd)和樂金電子公司(Lg Electronics Inc)這兩家企業穩定入選全球文創上市公司100強,且前者始終位列前十強,後者徘徊在50強左右,競爭優勢明顯,但頭部相對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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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2-2016年中日韓

企業綜合發展10強比較

比較2012-2016年中日韓企業綜合發展10強,發現日本文創企業起步較早,管理體制相對成熟,“長壽”企業數量在世界範圍內都名列前茅,國內企業市場競爭也較為激烈;韓國文創消費類電子行業(Consumer Electronics)優勢突出,以三星(Samsung Electronics Co Ltd)和樂金電子公司(Lg Electronics Inc)的發展最為耀眼;中國文創企業的頭部競爭力總體在提高,而阿里巴巴(Alibaba Group Holding Ltd)是目前中國整個文化創意產業領域的“領頭羊”。以下為具體分析。

1.日本文創上市公司綜合發展前10強分析

日本2012-2016年文創上市公司綜合發展前10強中,各個企業發展你追我趕,互不相讓,能夠在10強榜單“常駐”的就有日本軟件銀行集團(Softbank Group Corp)、電報電話公司(NTT)、松下電器(Panasonic Corp)、索尼(Sony Corp)、KDDI電信公司(Kddi Corp)、佳能公司(Canon Inc)、富士膠片股份有限公司(Fujifilm Holdings Corp)、電通集團(Dentsu Inc)等8家公司,其排名波動如圖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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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軟件銀行集團(Softbank Group Corp)是一家綜合性的風險投資公司,主要致力於信息技術產業的投資,包括網絡和電信等,在全球主要300多家 IT公司擁有多數股份,對世界高科技產業的發展貢獻突出,多年來穩坐“冠軍”寶座。日本最大的電信服務提供商電報電話公司(Nippon Telegraph & Telephone Corp,簡稱NTT)為應對用戶的多樣化需求,不斷推進業務結構改革,從原有的固定電話向以IP體系及解決方案、新領域等為中心的業務結構轉變,為全球多個國家的消費者、企業和政府提供高品質、技術先進的網絡管理服務、安全服務和解決方案,五年來基本保持在第二名。索尼(Sony Corp)作為世界視聽、電子遊戲、通訊產品和信息技術等領域的先導者,除了生產製造消費類電子產品,旗下還擁有米高梅影業、哥倫比亞影業、哥倫比亞唱片、百代唱片版權庫等,憑藉其雄厚的實力,五年來始終位列第四。電通集團(Dentsu Inc)多年來充分重視整合數字業務能力,確保在快速發展的數字經濟中把握先機,由2012年的第9名躍升至2016年的第7名。8家企業中,松下電器(Panasonic Corp)的排名浮動最大,2012年高踞第2名,之後便徘徊在第5、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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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韓國文創上市公司綜合發展前10強分析

韓國2012-2016年文創上市公司綜合發展前10強中,同屬消費類電子產品(Consumer Electronics)行業的三星(Samsung Electronics Co Ltd)和樂金電子公司(Lg Electronics Inc)不負眾望連續五年位列第一名和第二名(表2)。三星(Samsung Electronics Co Ltd)是韓國最大的跨國企業集團,在全球範圍內據點、員工眾多,業務涉及電子、金融、機械、化學等多個領域。2012-2016年三星(Samsung Electronics Co Ltd)的總資產收益率、營業收入指數、無形資產指數、所得稅指數等各項指標均遠遠高於韓國其他文創公司,足見其強大的經濟實力、科研能力以及巨大的社會影響力。樂金電子公司(Lg Electronics Inc)是消費電子、移動通信和家用電器領域的全球領導者和技術創新者,在2012-2016年綜合發展的各項指標中,樂金電子公司(Lg Electronics Inc)也是強勁增長:營業收入指數每年都在45以上,而其他入圍的文創上市公司大多不足5。需要特別指出的是,樂金電子公司沒有整體上市,筆者所獲得的僅為部分數據,但仍可看出其強大的發展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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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國文創上市公司綜合發展前10強分析

中國2012-2016年文創上市公司綜合發展前10強中,五年來始終位列百強榜單的企業共有6家,它們分別是中國移動(China Mobile Ltd)、中國電信(China Telecom Corp Ltd)、中國聯通(China United Telecommunications Corp Ltd)、騰訊(Tencent Holdings LTD)、阿里巴巴(Alibaba Group Holding Ltd),以及總部位於中國臺灣新北市的鴻海精密集團(Hon Hai Precision Industry Co Ltd)。中國移動(China Mobile Ltd)、中國電信(China Telecom Corp Ltd)和中國聯通(China United Telecommunications Corp Ltd)同屬無線通信服務業,為中國三大通訊運營商,它們憑藉其巨大的用戶規模和廣泛的移動通信業務,歷年來排名靠前。鴻海精密集團(Hon Hai Precision Industry Co Ltd)則是專業研發生產精密電子設備、儀器及元器件的高新科技企業,是全球唯一能連續六年位列美國商業週刊(Business Week)科技百強(IT100)前十名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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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具體指標來看(表4),阿里巴巴(Alibaba Group Holding Ltd)和騰訊(Tencent Holdings LTD)這兩家公司的總資產收益率比較接近,且都有所下降,其中騰訊(Tencent Holdings LTD)從2012年的20%一直下降至2016年的13%,阿里巴巴(Alibaba Group Holding Ltd)則從2012年的16%波動下降到2016年的12%。然而兩家公司的營業收入指數都在不斷增加,阿里巴巴(Alibaba Group Holding Ltd)於2015年以15.84勉強趕超騰訊(Tencent Holdings LTD)的15.55,2016年則又以24.76繼續保持領先。在無形資產方面,阿里巴巴(Alibaba Group Holding Ltd)每年都遠超騰訊(Tencent Holdings LTD),可見其十分重視無形資產,投入大量資金研發,獲得了一系列著作權、專利權、專有技術、商標專用權、銷售網絡、客戶關係、特許經營權、合同權益、域名和商譽等等。納稅貢獻方面,阿里巴巴(Alibaba Group Holding Ltd)自2014年超越騰訊(Tencent Holdings LTD),且二者差距不斷擴大,2016年更是跨越式增長,所得稅指數高達90.49。綜上可知,阿里巴巴(Alibaba Group Holding Ltd)已是目前中國文化創意產業領域的佼佼者和潛力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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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2-2016年全球100強

中日韓文化創意產業盈利能力比較

本節對2012-2016年中日韓全球文創上市公司百強企業盈利能力的考察主要從總資產收益率、營業收入指數、所得稅指數這三個指標展開。

在總資產收益率方面(表5),中國的文化創意產業上市公司總資產收益率總體最高,2012年中國的總資產收益率高達20.7%,是日本的2.65倍,韓國的10.35倍。中國、日本的文創上市公司總資產收益率均呈下降趨勢,2015年、2016年穩定在5%左右,且兩國間的差距在縮小。韓國的文創上市公司總資產收益率上升明顯,2012年-2015年韓國總資產收益率穩定在2%-3%,2016年新入圍的NAVER公司總資產收益率達18%,使得韓國成為2016年文化上市公司整體總資產收益率最高的國家。NAVER公司是韓國頂級搜索引擎內容服務公司,也是韓國股票市場上市值最大的互聯網公司,通過創建世界上第一個在線問答平臺Knowledge iN等服務,成為用戶生成內容的早期先驅,2016年NAVER公司的子公司Line在紐交所和東京證券交易所上市。NAVER最近幾年積極拓展業務,在數字貨幣、物流等領域都有所涉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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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營業收入方面(表6),韓國的文化創意產業上市公司營業收入指數遙遙領先於中國和日本。以2012年-2015年韓國入圍的樂金電子公司(Lg Electronics Inc)為例,它是消費類電子產品、移動通信產品和家用電器領域內的全球領先者,注重在移動通信產品和家庭娛樂產品領域實現可持續的盈利增長,不斷開發各種電子產品以鞏固其領先地位,實現盈利增長最大化,2014年樂金電子公司(Lg Electronics Inc)的營業收入指數達到峰值54.78,是日本的2.46倍,中國的5.20倍。韓國的文創上市公司營業收入指數2016年大幅下滑,主要是因為NAVER公司的營業收入指數為3.65,拉低了均值。日本與中國的營業收入大致位於同一梯隊,文創上市公司的營業收入指數在10-20之間。日本的文創上市公司營業收入比中國高,但二者的差距在逐漸縮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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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國家的文化創意產業上市公司的平均所得稅額差距更大,並且每年都有比較大的波動。只有總部位於美國的文化創意產業上市公司所得稅保持絕對優勢領先,每年的所得稅額保持在2012年世界繳稅水平的37倍以上,這其中主要的原因是美國的文化創意產業巨無霸公司多,體量大,並且美國的企業所得稅很高,故所得稅規模也大。總部位於中日韓的文化創意產業上市公司的所得稅指數大體較為接近,且在全球範圍內處於中上水平,稅收貢獻比較大,綜合實力較強(表7)。一方面,這三個國家的文化創意產業上市公司的經濟效益顯著,另一方面也可看出政府對文化創意產業的稅收優惠政策比較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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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12-2016年全球100強中日韓

文化創意產業創新創意能力比較

文化創意產業相對於其他產業,明顯特點在於其持續的內容創新與創意,而創新成果轉化及呈現最主要的載體就是無形資產。無形資產作為文化企業創新資源與創新能力的核心體現,對文化企業發展及投資決策具有重要參考價值,對整個行業和國家經濟的發展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中日韓的文化創意產業上市公司的無形資產差異較大。如表8所示,日本始終領先於中國和韓國,且在全球的排名中波動變化,2012-2016年間最好的名次是2015年的全球第六,其餘均徘徊在第十名左右,反映出日本文化創意產業上市公司注重技術研發,擁有較為出眾的文化創新能力。但2016年位列第十的日本,無形資產指數為13.89,與第一名的荷蘭(無形資產指數112.48)相去甚遠,從中可明顯看出以日本為首的亞洲國家與歐美國家之間的差距,而且其無形資產指數總體呈“倒V型”變化,可見日本急需要培養世界頂尖級文化創意產業上市公司。中國文創上市公司的無形資產指數總體不斷增加,排名愈發靠前,與日本的差距越來越小,2016年之後有望趕超。韓國的文化創意產業在世界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但僅就無形資產指數而言始終相對落後,五年來始終不曾超過3,且整體呈下降趨勢,排名變化幅度較小,因此亟待提升其無形資產的國際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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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間,三個國家每年的無形資產指數與百強年度均值都有不小的差距(表8)。總的來說,依託雄厚的經濟實力、完備的體制和先進的技術,美、英、法等歐美髮達國家的無形資產表現突出且穩定,以中國、日本和韓國為代表的亞洲國家則任重道遠。在新經濟形勢下,中日韓需要積極從技術創新、制度創新、管理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等著手,不斷拓展發展思維,創新無形資產的運營方法和路徑,進而充實、提高和擴大無形資產的內在價值,突破瓶頸,積極發揮在亞洲乃至全球文化創意產業發展中的示範和帶動作用。

結語

本文對中日韓文化創意產業頭部競爭格局的研判主要從2012-2016年全球文創100強中日韓企業數量、三國綜合發展10強、中日韓文化創意產業盈利能力及創新創意能力這四個面向展開比較與分析。總的來說,中日韓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依然任重而道遠。中國和韓國的文創產業尚處於上升期,目前正面臨著諸多壓力和阻礙;日本文創大致邁入成熟期,但若想保持或增強其在文化創意產業上的競爭優勢,其難度也不容小覷。

對中國而言,中國文化創意產業起步比較晚,若要實現突破式發展,必須“清掃”面前的諸多障礙。一方面,要鼓勵不同行業的文化創意產業上市公司積極高效地利用技術創新優勢、市場創新優勢、產品創新優勢以及互聯網資源優勢建立起自身的市場競爭能力,推動文化產業鏈的拓展以及多向協作與聯動,形成規模擴散效應;另一方面,要著力培養文化創意產業上市公司的國際化專業運作能力,加快“走出去”的步伐,培育一批世界水平的跨國公司,不斷提高文化創意產業上市公司的國際市場競爭力。

當前中國文化創意產業正處於重要的抉擇時刻,在全球經濟競爭日趨激烈的形勢下,在互聯網、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等科學技術日新月異的情況下,中國需要重塑文化創意產業的結構與發展模式,多途徑補給新動力,將我國的資金、技術、文化資源與沿線其他國家包括日本和韓國的資源優勢充分結合,形成互惠互利、共同繁榮的“利益共同體”,以應對新的全球文化創意產業經濟時代的到來,並且在新的全球文化創意產業結構中建立中國的話語權。

本文首次發表於《科技廣場》,2019年2期,第40-50頁,經作者授權全文轉載,略有改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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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源: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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