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當好領導,魅力到底有多重要?

想當好領導,魅力到底有多重要?

新一代首領與企業家,除了要具有具發展潛力的構想,還要有一項共同特質:激烈的首領魅力。

保羅·李(Paul Lee,化名)擅長吸引人們認同他的願景,對他產生信任感。他對人愛好盎然,因而總是孜孜不倦地經營人脈;他只要花30分鐘搭乘一班通勤班機,就可能交到新朋友。關於有志願的出資人,以及運動界和娛樂圈的名人,他會使出渾身解數,提供交心的效勞,例如幫他們的孩子拿到運動競賽的門票,或許立即用手機介紹別人知道對方。保羅的吸引力不在於他說的故事,而在於他會全神貫注聆聽其他人傾訴的故事,再促進他們參加能夠聯繫本身故事的活動中。保羅脫離一家大公司兩年之後,在紐約與洛杉磯建立了一家小型企業集團,他得到資金支持與名人代言,併為慈悲捐款,而這一切的基礎便是他能夠讓人們參加他的隊伍,而且不斷培育耕耘這些人際關係。

保羅選用的形式是先以一家市場營銷公司為中心,再出資成立周邊的公司,然後充分利用中心公司的能力來完結成長的潛能。至於他的領導形式,主要便是讓人們能夠感覺到自己的獨特性,自己的特殊需求能夠得到滿意,但一起又有共同的參與感,從人際聯合中得到力量。關於掌管慈悲活動,保羅和妻子會挑選自己真實關切的主題,讓CEO與他的幼年老友、搖滾歌手渾然一體。保羅的世界非常積極正向,因而很吸引人,幾乎沒有任何的對手與歹意(雖然我知道,假如他想要美化打擊對手,他是能夠做到的)。

首領魅力靠的不是口才或修辭,保羅並不是熟練傑出的演說家或作家。首領魅力也不能脫離實質內涵,保羅現在的成果單一定很漂亮,實際上也真的是如此,由於他能夠招攬最優異的人才,再讓這些人去吸引其他精英。保羅剛剛踏上領導之路,可是已經能夠得到人們的信任。或許更切當地說,信任來自個人吸引力所組成的團隊。這才是首領魅力的精華。

近年來首領魅力蒙上負面印象,領導力專家現在的趨勢是質疑“巨大男性”的理論(女性領導者還不夠多,因而還沒有“巨大女性”的理論可供質疑),轉而強調多重領導者、被領導者行為(followership)、分佈式領導(distributed leadership)、團隊等概念。確實,單打獨鬥難以成功,就算是所謂的“水上行走者”,他們之所以能走過水麵,靠的仍是腳下的石頭,也便是檯面下的支持系統(水上行走者,water walker,稱號取自宗教人物,也是我在《決心》一書中最喜歡運用的形象之一)。另一方面,首領魅力沾染的宗教色彩,確實會營造出盲目崇奉的形象,或許信任新CEO能夠隻手搶救公司失利的命運。但是,完全排斥首領魅力的因素也是因噎廢食,輕視了成為領導者必備的個人吸引力。

歷屆美國總統推舉也有類似的問題,經常被批評為過度強調人格特質,而非實質問題。社會心理學家將好感度(likeability)與能力視為截然不同的變量,這麼做顯得好像領導者無法兼具兩者。每當推舉季節,權威人士會衡量好感度的因素,但一起又提出質疑,將它美化為僅僅挑選啤酒酒伴的條件。但是我站在另一陣營:我以為假如其他條件都差不多,民眾應該挑選較具首領魅力的提名人;由於一位領導者假如能讓我們入神、引領我們參與反映本身美好特質的行動,他也就比較能夠運用這種吸引力,在爭鬥不休的政治環境中做出一番成果。比爾·克林頓(Bill Clinton)與羅納德·里根(Ronald Reagan)兩位總統都具有非凡的首領魅力。領導者假如不會做Excel表格,能夠請人幫忙,但是人際關係技巧卻不能外包。

有些人,比如克林頓總統或保羅,似乎天生就具備高度首領魅力,不過首領魅力中仍是有一些要素是能夠後天培育:對人的真誠愛好;傾聽人們的需求與關切,讓他們知道你會協助他們完結方針;把每一個人都當成特別的、值得關注的對象;記住每一個人的相關細節。

在今日這個多災多難的世界,創業精神有時會被視為一種新的宗教,能夠拯救經濟、締造世界和平。用宗教的類比很恰當,由於立異與創業永久都帶有崇奉的成分。正因如此,創業者的基本原則便是要將賭注下在領導人身上,而不是構想上。首領魅力能夠是決定性的要素。

羅莎貝斯·莫斯·坎特(Rosabeth Moss Kanter)|文

羅莎貝斯·莫斯·坎特是哈佛商學院教授,是《信心》(Confidence)和《超級公司》(SuperCorp)兩書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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