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訴訟來了,保險公司能救瑞幸咖啡嗎?

新浪法問 王茜

  保險公司能救瑞幸咖啡嗎?

“救不了,投保額太低。”

法問|集體訴訟來了,保險公司能救瑞幸咖啡嗎?

  “Luckin Coffee”不再lucky。

  自曝財務造假22億元后,瑞幸咖啡市值蒸發掉超過300億人民幣。然而,這只是開始。新浪法問梳理過瑞幸咖啡面臨的三重法律後果,即投資者集體訴訟、證監會處罰和刑事責任。其中的任何一項,都可能讓瑞幸咖啡“萬劫不復”。

  證監會處罰和刑事責任尚待調查結果,而集體訴訟的大戲率先拉開帷幕。在今年1月渾水公佈做空報告後,美國已有多家律所宣佈就欺詐行為對瑞幸咖啡公司和特定管理人員提起集體訴訟。

  在此背景下,瑞幸咖啡的一份保單受到市場關注。

  瑞幸咖啡被指已於近日向相關保險公司提出了董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責任保險(又稱“董事責任保險”、“董事高管責任保險”或“董責險”)理賠申請。該保險系該公司在上市前購買。

  據《中國經營報》報道,瑞幸咖啡董責險保單組成的“共保體”一共有4層,總保額達到2500萬美元(約合人民幣1.77億元)。

  其中,瑞幸咖啡董責險保單的底層保額1000萬美元,“底層共保體”由8家中資公司組成,中國平安產險是“底層”首席承保方,承保底層份額達到30%。其餘承保方還有中國太保產險、中國人保財險、中華聯合財險、國任財險、大地保險、錦泰財險和前海財險。

  董事責任保險是指由公司或者公司與“董監高”共同出資購買,對被保險的“董監高”在履行公司管理職責過程中,因工作疏忽或行為不當而被追究其個人賠償責任時,由保險人負責賠償該“董監高”進行責任抗辯所支出的有關法律費用並代為償付其應當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的保險。

  即使是高層涉嫌蓄意捏造交易數據,保險公司也要理賠?

  北京市煒衡律師事務所程桂青律師對新浪法問指出,“董責險這個險種的理賠範圍一般不包括董監高因為惡意、違背忠誠義務、信息披露中故意的虛假或誤導性陳述、違反法律的行為造成的損失。瑞幸咖啡這個案子裡,存在因欺詐被拒賠的可能性。”

  不過,這並不意味著瑞幸咖啡完全沒有理賠機會,“在個案中,對於上述行為所導致的損失是否可納入理賠範圍,則需由保險公司與投保人協商確定。瑞幸咖啡與保險公司若在協議中約定將其納入理賠範圍,則有可能獲得成功理賠。”

  上海漢聯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宋一欣律師看法有所不同,他對新浪法問表示,投資者訴訟一經和解或判決,保險公司就會理賠。

  “責任險一般不關注是否故意或過失。責任險就是為風險而投保理賠,為保守的股東與‘激進’的管理層之間找到一條平衡線,發達的社會是集團訴訟與責任保險相配合的,一個硬幣的兩面。”宋一欣律師指出。

  有一個細節值得注意。瑞幸咖啡公告稱,涉嫌財務造假的是該公司董事及首席運營官(COO)劉劍及相關下屬。劉劍此前並不被大眾所熟知,也甚少出現在有關瑞幸咖啡的公開報道中。

  據新浪金融研究院報道,平安董責險產品責任免除條款明確,保險人對任何刑事犯罪或欺詐行為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但在確定是否適用該項責任免除時,條款也明確,“除被保險公司過去、現在或未來的董事長、首席執行官、首席財務官或公司秘書(或與前述職位相當者)以外,任何其他被保險個人的行為不應被推定為被保險公司的行為或其亦知曉。”

  而瑞幸咖啡首席運營官劉劍恰恰就不在“董事長、首席執行官、首席財務官或公司秘書”之列。

  新浪金融研究院援引專業人士觀點稱,“如果瑞幸咖啡將故意造假的行為推給首席運營官劉劍,則瑞幸公司將認為公司的行為不屬於故意行為,如此一來,保險公司也難用故意行為拒賠。”

  針對理賠進展,中國平安回覆新浪法問稱,“公司已收到被保險人提起的理賠申請,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不過,在宋一欣律師看來,即使成功理賠,這份保單也救不了瑞幸咖啡,“投保額太低。”

  在美國的集體訴訟制度面前,這份價值2500萬美元的董責險保單能否保住瑞幸的“命”確實是未知數。在集體訴訟史上,安然(Enron)和世通(WorldCom)(後更名為“MCI”)就是非常典型的天價和解金案例。

  當年震驚全球市場的安然財務造假案中,投資者通過集體訴訟獲得了高達71.4億美元的和解金;世通財務欺詐案中,摩根大通、德意志銀行、花旗集團等參與世通公司債券承銷的14家投行,最終向債券購買者和公司股東支付了總計約60億美元的和解金。

  中概股中也不乏高額和解金的案例。阿里巴巴曾被指在上市前隱瞞監管機構對其打假能力的警告,因而陷入一場長達四年的訴戰。

  2019年4月29日,阿里巴巴披露,就美國聯邦證券法集體訴訟案支付2.5億美元與原告達成和解。加上之前州集體訴訟達成的7500萬美元和解金,阿里巴巴累計為此案支付的總和解金額達3.25億美元。據媒體統計,這一金額創下了中概股在美集體訴訟案有史以來實際賠償的最高紀錄。

  一些專門針對上市公司開展調查、訴訟的美國律所被稱為“股市禿鷲”,側面反映了集體訴訟對於上市公司的衝擊力。除了阿里巴巴,拼多多、騰訊音樂、新東方、分眾傳媒、趣店等都曾在美趟過集體訴訟的“渾水”。

  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會計系副教授羅煒近日撰文指出,研究發現,在1999年-2011年的赴美上市的269家中國企業中,遭遇投資者集體訴訟的達到70家,佔比26%。2013年-2017年赴美上市的57家中國企業中,有19家遭遇集體訴訟,比例為33.33%。“這樣的比例,跟美國本土公司相比並不低。”

  瑞幸咖啡案無疑將成為中概股在美集體訴訟史上的新“座標”。保險公司救不了瑞幸咖啡,但希望瑞幸咖啡的教訓可以成為更多中概股公司的反面教案,避免重蹈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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