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江流域片今年第一次“清漂”大行动启动实施

根据韩江流域省级河长批示要求和省河长办的统一部署,为落实《共建“最美家乡河”韩江合作框架协议》和《韩江流域片水面漂浮物清理合作框架协议》,保障流域片水域清洁,4月15日起,韩江局协同汕头、河源、梅州、汕尾、潮州、揭阳市河长办组织实施今年韩江流域片第一次“清漂”专项行动。

根据专项行动安排,4月15日至5月15日,流域片汕头、河源、梅州、汕尾、潮州、揭阳市将在摸清辖区内水域水面漂浮物情况的基础上,分三个阶段集中、全面实施“清漂”专项行动,对流域片包括内河涌在内的所有水域进行“清漂”,并完善河道保洁长效机制,确保水面清洁、无漂浮物。

专项行动过程中,韩江局通过流域片“清漂”协调合作、跨界视频监控和现场监督检查等方式,对流域片尤其是跨市“清漂”进行统筹协调和监督,推进完善水域保洁长效机制,确保“清漂”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推动流域片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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