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箐】通知:這幾種稅收籌劃,謹慎採用!

【徐箐】通知:這幾種稅收籌劃,謹慎採用!

作者 | 徐箐

彩圖 | Kareninesn


違規避稅已經成為納稅人風險“重災區”!


九十年代初期,稅收籌劃概念進入國內,引發了納稅人對“避稅”一詞發生了濃厚的興趣。由於“避稅”結果是讓納稅人將本該給國家繳的稅,通過一些方法拐彎抹角的回到了股東的錢袋子裡,所以很短的時間內,就激發了企業股東對其結果的追崇。


市場巨高的需求和商業價值,一轉眼的功夫就促進了市場對該領域的挺進,並複製出了諸多的“稅收籌劃”領域神話般的締造者,原本不是這個領域的從業者也開始披上了袈裟,向納稅人講起了關於避稅的“聖經”之道,並且生意做的風風火火,如此功效,堪稱奇蹟。


截至今天,這種熱度在十年來稅務稽查否定中蟄伏了一段時間,近年又以一種新的姿態出現在納稅人面前。

稅收窪地、

勞務平臺、

股權轉讓等等。


雖然方法乏善可陳,但由於貼切許多納稅人對避稅的心理訴求以及“專家”的信奉,所以此法在互聯網上被炒得熱火朝天,再一次成為時代的“寵兒”。納稅人對此的關注和追逐的熱度一點不亞於當年“籌劃”之風,由於觸手可及,操作簡便,很快便成為渴望避稅的納稅人們積極相應的核心要素,


我們無法追溯到誰是“吹哨者”,更無法查到誰是第一個“吃螃蟹”的。但是,此次的熱潮與十幾年前相比,有所不同的是,經過前者“稅收籌劃”方案屢屢出現黑天鵝事件之後,有些納稅人開始變得謹慎起來,多了一份對此做法的猜疑和理性的思考,並以此學會了追問。

【徐箐】通知:這幾種稅收籌劃,謹慎採用!


對此,我們難以判斷和要求每一個為“避稅”出謀劃策的人都是專業人士,我們唯一可以做的就是提示所有為之“動心”的納稅人謹慎選擇。


如果從稅務稽查角度做一次深度刨析,其實就不難發現,商家們推出的“避稅”遊戲規則之所以成立的原因,就是採取了一種用設定好的結果來證明“避稅”的成立與法律的合法性。

故此,這種結果由於缺乏“實際交易”的證據鏈,必定在後期稅務稽查環節會露出“蛛絲馬跡”。


數據稅務局強調的就是“數據之間孿生”的邏輯性。在稅務機關係統裡,企業財務每一個數據,都會自動通過虛擬交叉、虛擬協同、數據分析指引和預判,為稅務稽查抓取和做出精準的問題以及預警曲線圖,併成為稅務稽查案頭分析的“行軍圖”。


我們分別將其“避稅”遊戲規則做一個刨析來看一下其中之“玩術”,以及追溯被稅務稽查否定的原因


遊戲一、稅收窪地的“玩術”。

這種遊戲規則中的“玩術”很簡單,就如同人們買手機的買的不是手機,買的裡面隨時可查的網絡信息,離了手機人們無法正常的生活,所以說人們其實買了一個精神寄宿的地方。


為了滿足人們的需求,互聯網建築者將信息通過“移動”設備模式,快速傳遞給了手機使用者,而手機展現的內容中設置了無數個虛點供人們消遣,像襪子底上的一個洞,別人看不到,但傳送信息的人個個是心知肚明。


商家利用“稅收窪地”進行商業運作,最基本的做法就是利用一些納稅人厭惡繳稅的“心理障礙”進行強化思維的灌輸。


例如:先是強調“稅收窪地”是地方政府推行的“稅收讓利”的優惠政策。只要在這個地方註冊企業,就可以獲取"稅收高額返點“。

這種意識上的灌輸,相當是給每個人大腦植入了一個“芯片”,透過化學反應使其預測到了終端帶給自己的“避稅”結果:

一是市政府做的事是合法的,政府是不會犯錯誤的。二是在這裡繳了的稅是可以退的,而且退的比例還很高。


就如同銀行大戶人家存錢一樣,你態度不好我就把錢挪走,最後銀行領導還要出面賠情道歉,“窪地”也是如此,拼的就是返利點和補貼。


當然,各地政府採取這種稅收優惠政策招商引資,本身出發點以及採取的措施是沒有問題的,對於拉動地方經濟有利無害。


但是,這裡強調的關鍵不是”稅收窪地“政策失真的問題,而是一些納稅人利用”窪地“進行虛擬業務從而達到不合規避稅的問題。


我前一段時間聽說,有的企業在全國“窪地”設置“殼”公司高達70多個,這是一個很可怕的企業組織架構,也是最容易在短時間內爆發風險的做法。


作為”窪地“政府而言,只要在我指定的園區內,通過合法程序註冊企業,並在我的管轄區繳納稅收,就可以享受相關稅收返還優惠政策。

為了拉動了地區經濟發展!


作為“避稅”的企業而言,只要可以避稅,我就不遠萬里到”返點“最高的地區合法註冊企業,將企業收入轉讓到園區內,一邊申報繳稅,一邊享受退稅。

為了減少應納稅額!


以上意圖我們看到是:

政府:

只要在我這注冊並繳稅,我就退稅。

中介:

只要拉你入園區註冊繳稅,就有提成。

企業:

只要返稅,我就在你園區註冊繳稅。

而:

稅務機關則是,不管你三千二十一,我打擊的是:是否是空殼公司?業務交易是否真實?發票是否虛開?納稅地點是否準確?


所以,“窪地”避稅這種遊戲規則中“玩術”最大的風險就在虛假交易形成的虛開發票的問題。


稅務機關怎麼審視這些註冊在“窪地”企業的真實的交易?

很簡單,就是在企業每筆以貨幣及服務為媒介價值交換過程中尋找真實證據鏈。


【徐箐】通知:這幾種稅收籌劃,謹慎採用!


如果經過驗證之後,企業在”窪地“所有的業務都缺乏”真實性“的證據鏈,那麼稅務處理基本法則就是:

一是納稅申報地的問題。對於納稅人為了減少稅收,主觀故意錯誤選擇納稅申報地,按照《徵管法》相關法則,主管稅務機關有權要求納稅人重新申報補稅,至於已經在園區繳過稅,請在稅款交錯地方的稅務辦理退稅。(這種結果,也許就是園區一些企業說繳稅容易退稅難得原因吧)。

二是納稅人利用虛假業務,虛開發票構成犯罪的,應該追究其法律責任。


一旦風險形成之後,最終圍繞事件的其它機構都會順利”逃脫,而風險則是全部留給了“無路可逃”“殼”公司的法人。


稅務機關數據稽查預警分析法則很簡單,就是在確定一個行業利潤率作為圓周點,然後以此確定收入、成本、費用的真實性,那麼,如果利潤率違背了行業規律,就說明以上三個數字中一定有一個數字是假的。

當然,稅務機關數據預警分析的原理是以國家政策、市場變化、行業經營等多個經濟指標作為分析的“焦點”,用事物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來找出背離規律的異常數據,然後加以論證和確定。


這個過程是極為專業的操作過程,也是所有納稅人缺乏的基本功。


避稅真正風險就在於其確定的“結果”前置證據鏈是否成立?而這個證據鏈是否存在,政府和中間商誰都會以“隱私部位不能過問“為由,躲開知情所帶來的法律責任風險。


所以聰明的商人都有一個特點,就是善於把無價值的事做得有聲有色,還讓無知者在渾然不知的情況下,報以感恩的心態自願跳入到“黑色的沼澤地”中。


當然,真實的業務,在“窪地”註冊企業還是“有利可圖”的,不過這種普惠政策一定是“好景不會太長”,屬於過度政策。


徐箐關鍵點提示:該稅收籌劃不成立的要素是,現在大多企業都在園區註冊的是“空殼諮詢公司”,這種公司非常容易引起稅務數據分析異常的注意,最常見的背離邏輯現象,就是一個大企業居然出現到園區找一個小企業進行技術諮詢,而且金額很大,關聯企業就更不用說了。


遊戲二、勞務用工平臺玩術

針對勞務用工平臺涉稅問題,我上個月剛為此內容做了一次直播課。

勞務用工平臺按照常規在互聯網上建立的用工平臺,是解決企業由於經營的特殊性,在原有的固定勞動用工不足的情況下,需要部分非固定勞務用工進行補充,說到底就是將原來線下勞務市場變為線上運作,這種做法無可厚非,也是便捷為企業提供了臨時用工服務。


但是,現在一些勞務平臺的遊戲“玩術”搖旗吶喊的則是以“避個稅”和“避社保”為“噱頭,吸引了不少的企業”慕名而上”。


【徐箐】通知:這幾種稅收籌劃,謹慎採用!


這種平臺弔詭的地方,就在於中間商抓住了一些納稅人並不心甘情願繳稅的“心理障礙”,然後用避稅與不避稅結果做一個比對,以此刺激觀望著或期待著內心的慾望,商人牟利的最好時機,就是往往人們最動心的時刻,利用需求者還沒有準備好的時候。


其實避稅結果都是商家自己設計好的結果,只要在他們的引導下,用戶看到的平臺使用效果一定是與他們介紹的結果是相吻合的,不容易漏出馬腳的是,心潮澎湃的人們對其使用合規性已經是無心關注,“只要少繳稅,後面的事待發生了再說”的心態存在於大多數納稅人的內心。


經常聽到一些納稅人說中國稅負太高,中國的稅負攀比世界其它國家稅負,算不上最高,如果感覺高,那原因就是日常涉稅業務處理所參雜在其中的風險。


例如:本應只繳納1000萬的稅,但是盲目的選擇了一些無厘頭的”避稅“方案,後期被稅務稽查否定成為風險後的結果就是:應補繳稅款+滯納金+罰款就會變成了2000萬,甚至會更高!(如同xxx明星避稅風波)。


反之,如果納稅人日常掌握了稅收專業的“玩術”,自己成為操盤手,對每一筆業務具有分辨的能力,初期就將這1000萬風險及時進行調整,就等於節稅2000萬,甚至更高!


這就是稅收存在於納稅人之間的“魅力”所在。


徐箐提示關鍵點:籌劃不成立的要素,平臺多是高收入行業和高收入管理者與技術人員,而稅務機關對這些人員工資監控,主要是採取行業同等率進行分析。一旦突破低點,就會出現預警。如果是用於臨時用工,對企業來講只要是真實的,就不會產生風險。我們所說風險是指虛擬業務。


遊戲三、股權撤資避稅玩術

前幾天有位企業家說:最近請人做了一個股權轉讓稅收籌劃方案,微信@我,請我幫助分析可否有使用的價值?

【徐箐】通知:這幾種稅收籌劃,謹慎採用!

籌劃案例簡述如下:

“如果您企業股東直接轉讓股權,按照稅收處理的基本法則,就需要按照資產淨值計算出股權轉讓公允價格計算個人所得稅,公式如下:

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股權轉讓收入-本金(原值)-合理費用)×20%。


案例表述基本情況:

劉先生是甲企業法定代表人,2014年與張先生共同投資300萬(實繳)(劉先生投資240萬,張先生投資60萬)註冊了該公司,並持有該公司80%的股權。2020年劉先生計劃出讓20%股權給某技術公司,根據中介對企業資產評估,認定為該公司現有資產淨值為1200萬。

那麼,劉先生計劃轉讓20的股權,其計算應繳納個人所得稅為(假設不考慮遞減合理費用):

192萬(1200萬*80%*20%)-48萬*20%=28.8萬


如果劉某採取撤資的方式,就可以大大的減少應繳納的28萬元個人所得稅。


針對這個案例我們從表相上分析,避稅是成立的,因為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4號)第五條之規定,“投資企業撤回或減少投資的稅務處理”規定,“投資企業從被投資企業撤回或減少投資,其取得的資產中,相當於初始出資的部分,應確認為投資收回。”對於企業股東撤回投資成本按照稅收基本原則上確實是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的。


但是,我們需要慎重考慮的是,該方案給劉先生利用撤資進行避稅的方法,只是將劉先生原本就不繳稅的投資成本美化成了“避稅”,忽略了對於初始投資經營中所增值收益部分還是要繳稅的。


例如“劉先生註冊公司初始投資成本為240萬元,如果將其股權轉讓當期淨資產1200萬持有的80%股權全部進行轉讓,即:960萬,那麼可扣除的費用也僅為240萬,其計算個人所得稅(不考慮合理費用扣除)應納稅額=960萬-240*20%=144萬。

在這裡我們不能說240萬是籌劃的結果。


股東採取撤資或減資收回的資產在稅收認定上,一般分為三部分,一部分是股息所得(繳納20%的個稅),一部分是投資收回(不繳稅),另一部分是資產轉讓所得(繳納20%個稅以及增值稅等)。


舉例:甲乙兩公司與2015年的八月份一起投資了註冊資本為1000萬元人民幣的子公司,其中甲出資了佔比為30%共計300萬元的資本,而乙出資了佔比70%共計700萬元的資本。隨後甲方於2019年11月要求撤資,經股東會議決議並按照法定程序後,甲公司分得了500萬元的收入,其中300萬屬於股本,而200萬就屬於股權轉讓收益。就必須履行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義務,如果獲得賬面未分配利潤的收益所得,也是需要按照20%繳納個人所得稅的。


無論是撤資還是採取減資,不繳稅的部分只是註冊企業初期投資成本(實繳)。這一部分不屬於投資收益,也就不存在什麼所謂的”避稅“籌劃。


徐箐關鍵點提示:該籌劃案例不成立的要素是,撤資與減資不繳稅的部分僅限於股東投資實繳初始資金,對於大於這個數據的行為,無論是以什麼名義分配,按照稅收法則都會界定為是股東收益分配所得,應履行繳納相關稅。


所以,避稅方案的製作或者臨摹都需要一定專業的鑑別能力,要學會從衍化和被塗抹上一層層美麗的色彩虛擬的”避稅“方案中找出”廢渣“和風險點,作為自己選擇使用前打的一隻“預防針”。


避稅有方,各有底色。

只要是不以侵害國家利益為目的,所有交易以及納稅地點等符合稅法規定的原則,就應該抓住時機儘快享用。


但是,避稅是否成立,必須是經得起稅務稽查多方面,多環節的驗證才算合規。而稅收“魅力”就在於熟知稅務機關執法以及數據體系化管理的的“程序”,讀懂稅收戰術的“玩法”,就是撥開了稅收專業操作“章法”中隱藏的迷霧。


對此,我經常講到,納稅人應該從頭開始學專業的稅收,而非碎片知識和不同老師內容不銜接斷崖式的學習。當你讀懂了稅收的存在的方法和形式,其實也就掌握了臨摹“避稅”方法論背後設計的輪廓和脈絡的過程。


財務數據在稅務機關係統裡,相當是“行車記錄儀”,每個數字都會通過被追蹤和記錄中留下納稅人經營軌跡,在區塊鏈技術的支持下,稅務機關篩選出具有分析價值的信息,找出共同點與相關性,以此就會快速做出對於納稅人稅法遵從度的判斷。


未來,企業如何應在稅收戰術上,關鍵就在於管理者經營謀略最高級的形態,是否具備用稅收戰術來設計投資運營戰略獨立思考和策劃的能力。


當下,用專業的稅收戰術,修煉自己企業管理的技能,已經成為企業管理者工作效果的必經之路!


稅務實戰和稅務稽查干貨請移步到微信公眾號“稅東家”查看 學習。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