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第一批青浦區品牌建設專項資金項目

2019年度第一批青浦區品牌建設專項資金項目

為貫徹落實上海市及本區促進中小企業品牌發展的有關政策,做好2019年第一批青浦區品牌建設專項資金項目的申報工作,根據《青浦區關於積極打響製造品牌的實施辦法》(青府發〔2019〕10號)精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範圍

獲得“上海品牌”認證、有效期滿,被重新認定為“上海名牌”、“蘇浙皖贛滬名牌產品50佳”等榮譽稱號、上海市重點產品質量振興攻關成果獎、節能產品認證、信息安全管理體系認證、測量管理體系認證、SA8000、實驗室認可、CMA資質認定、參與制修訂標準、標準化示範試點等項目的組織。

需遞交的申報材料

1、《青浦區自主品牌獎勵經費申請表》

2、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複印件(多證合一的企業只需提交營業執照複印件)

3、企業法人代表身份證複印件;法人委託書、經辦人身份證複印件

4、申報項目的證書、銅牌或批文等複印件。

5、如果涉及行政許可的企業,請帶好有關許可證書等複印件

6、企業承諾書、企業基本信息表、企業銀行賬戶信息表

備註:

①一式一份,請用活頁夾成冊;

②申報材料中的《青浦區自主品牌獎勵經費申請表》必須是打印稿,手寫稿不予受理;同時,請發送《青浦區自主品牌獎勵經費申請表》蓋章掃描版、《企業基本信息表》word版、《企業銀行賬戶信息表》excel版[email protected]郵箱;

③法人委託書、企業承諾書必須法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

④所有複印件上必須加蓋公章;

二、申報條件

申報專項資金的組織必須符合《青浦區關於積極打響製造品牌的實施辦法》(青府發〔2019〕10號)的相關規定。

三、資金支持方式和額度

(一)“上海品牌”認證、“上海名牌”項目

對通過“上海品牌”認證的單位,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榮譽稱號有效期滿,被重新認定為“上海名牌”的企業,給予每次2萬元獎勵。

(二)蘇浙皖贛滬名牌產品50 佳、上海市重點產品質量振興攻關成果獎項目

對獲得“蘇浙皖贛滬名牌產品50 佳”、“上海名牌輝煌之星”等名牌相關榮譽稱號的企業,給予1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得上海市重點產品質量振興攻關成果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企業,分別給予15萬元、1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

(三)節能產品、低碳產品認證等項目

對首次獲得節能產品認證、低碳產品認證等項目,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首次獲得能源管理體系認證、信息安全管理體系認證、測量管理體系認證、SA8000以及地理標誌等項目,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得實驗室認可的機構,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得資質(CMA)認定的機構,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

(四)參與制修訂技術標準項目

企事業單位參與制修訂國際技術標準發佈後,按上級部門核准的資助金額給予1:0.5匹配。企事業單位參與制修訂國家技術標準、行業技術標準發佈後,對第一起草單位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第二至第三起草單位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參與制修訂地方技術標準發佈後,對第一至第三起草單位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主導制定團體(聯盟)標準的社會團體,給予10 萬元一次性獎勵。

對承擔不同標準起草項目的企事業單位,按照就高原則給予一次性補貼,不重複享受;對同一單位一年中有多個標準化項目符合獎勵條件,獎勵項目不超過2 個。多個單位同時承擔同一項目的,原則上只對本區參與程度最高的一個單位予以資助。

(五)標準化示範試點項目

企事業單位承擔國家級、市級標準化示範試點並通過驗收後,按上級部門核准的資助金額給予1:0.5 匹配;對承擔區級標準化示範試點並通過驗收後,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已享受其他部門資金補貼的,不重複獎勵。

同一企事業單位相繼承擔各級標準化試點的,區財政按就高原則資助。多個單位同時承擔同一項目的,原則上只對本區參與程度最高的一個單位予以資助。

四、申報要求

(一)項目申報採用“網上申報”和“書面申報”相結合的方式。網上申報請登陸“青浦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和服務平臺”操作。請各組織按照2019年度青浦區品牌建設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材料要求準備申報材料,並將所有紙質申報材料報送至所屬街鎮(區管企業)審核。

(二)街鎮(區管企業)核定紙質申報材料並通過網上審核後,請各組織將申請表和相關材料報送至青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青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形式審查,確認材料完整性後報區產業政策推進辦公室。

(三)所有申報材料一式一份,以活頁夾形式成冊。

(四)項目申報時間截止日期為2019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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