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法院继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4月14日,莲湖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的各项工作要求,对工作进行再推进、再部署。院党组全体成员、扫黑办全体成员以及立案、执行、审管以及办公室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集体学习了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新一在全国扫黑办第9次会议上关于“六清”行动的部署精神,以及省高院《2020年全省法院继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实施意见》。

院党组书记、院长刘群在总结过去两年扫黑除恶工作的基础上,提出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具体要求。他指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院上下一心,树立“一盘棋”思想,刑案办理、线索收集核查、执行、宣传等各项工作有效衔接,办理了精品案件,探索出创新的“打财断血”措施,形成了具有特色的宣传方式方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工作中还存在着快审快判有欠缺、长效机制尚不足、司法建议不广泛、宣传报道缺深度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下一步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发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全院干警都要在这场斗争中发挥司法智慧,付出艰辛努力,勇担当,讲奉献,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高质量审理案件,全方位摸排线索,多维度宣传报道,坚决打好打赢收官战。

二是聚焦重点工作,不断提高审判质效。加大案件研判力度,坚持严惩方针,贯彻宽严相济政策,保证办案质量。切实落实涉黑恶案件“七快”机制,做到快审、快判。推进会商机制,改进会商措施,加大书面会商适用,在“事前体检”的同时,大力提升办案效率。

三是建立完善各项“长效常治”制度机制。在执法办案的同时,要注重提炼办案中总结出的各种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对已经采取的提前保全涉案财产等创新作法,要及时总结提炼为可推广可复制的制度机制。对近期开展的“打财断血”追责等工作要提前着手建立制度措施,为专项斗争取得实际成效提供制度保障。

四是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展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邀请群众参与旁听案件审理、宣判,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专项斗争中的措施、做法、成效。继续坚持“一案四宣”,侧重个案深度宣传,对已生效的案件,进行深度挖掘,总结特点,展示审判理念。


莲湖法院继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孙育)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