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山湖法院標化速裁+“三捆綁”模式助力繁簡分流

2019年12月,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決定,最高人民法院確定貴陽成為開展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工作的城市之一,試點工作為期兩年。觀山湖區法院作為貴陽市轄區內人案矛盾最為突出的法院,深知改革的重要性。推進案件繁簡分流、輕重分離、快慢分道,不光是保障人民群眾合法訴訟權益,降低當事人訴訟成本,滿足人民群眾多元、高效、便捷的解紛需求;更是對我們有限的司法資源進一步優化配置,從而提升審判工作質效和公信力。自開展試點工作以來,觀山湖法院結合自身特色,根據文件要求,成立院改革試點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現有人員進行優化、調整,建立專項試點工作聯席會制度。


觀山湖法院標化速裁+“三捆綁”模式助力繁簡分流

本次會議著重對我院開展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工作以來的一些情況和問題進行總結、通報,並對接下來的工作開展作出詳細分工。圍繞改革試點工作提出的優化司法確認程序、完善小額訴訟程序、完善簡易程序規則、擴大獨任制適用、健全電子訴訟規則這五大改革內容,分別從八個具體任務出發,將職責落實到各團隊。會議分析了我院的工作現狀,及在此次改革中的優劣勢,提出由兩名資深法官成立專門的“小額速裁組”,負責審理全院的小額訴訟案件;並號召全院學習綠色金融法庭要素式裁判文書,真正做到去繁為簡,優化質效。結合訴調中心的試點工作,改革辦公室主任蘇飛提出在以後的調解工作中試行“三個捆綁”原則,即“調解和庭審捆綁、調解和保全捆綁、調解和質證捆綁”,以加強調解效果,提升工作效率。

觀山湖法院標化速裁+“三捆綁”模式助力繁簡分流

雖然案件數量不斷攀升,但觀山湖法院始終將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司法需求作為出發點,積極拓寬糾紛解決渠道,完善糾紛解決方式,充分尊重當事人程序選擇權,根據案件類型和複雜程度,適用不同的審理程序,配置相應的司法資源,優質、高效、低成本地解決矛盾糾紛,努力讓司法更加親民、訴訟更加便民、改革更加惠民,全面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


素材:審管辦-蘇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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