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金剛石:關於《中旅銀行訴本公司合同糾紛》一案最新進展說明

同花順(300033)金融研究中心訊,豫金剛石(300064)(300064)4月9日發佈公告,關於《中旅銀行訴本公司合同糾紛》一案,最新進度為一審判決,案件審判結果為原告勝訴。

本案中,原告是焦作中旅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是鄭州華晶金剛石股份有限公司,郭留希,豫金剛石在本次案件中所處角色為被告。

本案的基本情況如下:原告:焦作中旅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被告:鄭州華晶金剛石股份有限公司,郭留希。2018年12月12日,焦作中旅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旅銀行”)與鄭州華晶簽訂了《人民幣流動資金貸款合同》,約定鄭州華晶在中旅銀行借款5000萬元整,借款期限為2018年12月12日至2019年11月20日。為擔保債務的履行,中旅銀行於2018年12月12日分別與河南華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河南華晶”)、郭留希簽訂了《最高額保證合同》。後因鄭州華晶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出現違約情形,中旅銀行宣佈貸款提前到期,鄭州華晶、河南華晶及郭留希未履行還本付息的義務,中旅銀行向法院提起訴訟。原告訴訟請求:1、請求判決鄭州華晶向中旅銀行償還全部借款本金5000萬元及利息、罰息、複利;2、請求判決河南華晶、郭留希對第一項訴訟請求承擔連帶保證責任;3、請求判決鄭州華晶、河南華晶、郭留希承擔本案所有訴訟費用。

關於此案對公司的影響,公司表示,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林川建築撤回起訴外,公司共涉及45項訴訟/仲裁案件,案件金額合計約425,151.74萬元,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為被告涉及的訴訟案件42項,案件金額約402,444.23萬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為原告涉及的訴訟案件3項,案件金額約22,707.51萬元。鑑於部分訴訟尚未開庭,部分訴訟進入訴訟程序,經對訴訟相關事項的全面梳理及與律師團隊充分溝通後,公司根據目前的涉訴情況,已計提預計負債207,540.15萬元。因部分訴訟案件尚未開庭審理或最終判決,本次預計負債計提仍存在不確定性。2、因公司與中融公司借款糾紛案件,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劃扣公司銀行賬戶資金22,302.55萬元;因公司與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糾紛案件,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劃扣公司銀行賬戶資金5,056.41萬元,上述兩項案件,合計劃扣公司銀行賬戶資金27,358.96萬元。3、經自查,部分訴訟相關擔保事項未經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及相關決策程序審議批准。目前,公司在全面自查及核實中,並已聘請專業的律師團隊積極應訴,爭取儘快解決相關訴訟事項,依法主張自身合法權益,切實維護公司和股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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