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接受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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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接受预审

仪陇新闻网讯(记者 尹小丽)4月16日、17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副处长刘婕率专家团队对我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进行预审。4月17日,仪陇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预审意见通报会在行政中心501会议室召开。

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副处长刘婕主持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郭宗海,县委常委、县总工会主席樊莉君,副县长吴翰林出席会议。

会上,郭宗海代表县委、县政府作了创建工作汇报。他指出,近年来仪陇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把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作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紧紧围绕“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保护与治理并举、保护与发展并重,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改善、生态空间优化、生态经济发展。2019年,县城主城区空气质量达标率93.42%,嘉陵江仪陇段干流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城镇污水处理率达86%,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6个出境断面、3个嘉陵江一级支流断面、1个重点湖库水质达标率100%。并荣获国家园林县城、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县、省级生态县、省级环境优美示范县。

预审专家组通过示范点位现场核查、严格审查考核指标档案资料、观看仪陇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专题宣传片、听取创建工作汇报等方,对仪陇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预审。预审专家组充分肯定了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认为仪陇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始终坚持走生态发展之路,生态和环境质量逐年稳步提升,各项建设考核指标达到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申报条件,满足示范县创建要求,同意按程序上报。

刘婕强调,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平台和载体,有利于当地党委政府深入挖掘和探索经济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她指出,仪陇作为朱德和张思德的家乡,生态资源环境良好,人文历史底蕴深厚。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牢固树立理念,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为契机,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人民群众对优良生态环境获得感进一步增强,在实地考核中真实感受到了仪陇在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中的成效。刘婕希望仪陇县继续加强生态创建好的做法和思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补齐短板和薄弱环节,加强部门联动协作,按照专家组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资料和相关工作,为下一步申报打好基础,做好准备。

郭宗海表示,预审组对我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的预审验收是帮助我县查漏补缺的一次重要契机,更是对我县下一步创建成功的强有力指导。我县将对照预审组的反馈意见,严格标准一一对照梳理 ,狠抓落实,坚决达标,绝不出现差错遗漏。进一步夯实压实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健全机制,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推进有序。同时,加强软件资料的收集与准备,进一步完善和丰富内容,力争早日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县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编辑/吴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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