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又非惡人,何必抓著不放

首先申明,小編絕對絕對不是誰的粉!這也不是“漂白”文!

小編對范冰冰“演員”的印象,就只有《還珠格格》和《我不是潘金蓮》這兩部。至於其他印象也就是各種有的沒的傳聞,真假不知。因為小編不追星,小編也就是聽聽過了,並未加關注。

“陰陽合同”事件一經曝出,瞬間激起千層浪,弄得國民皆知。然後各種關於范冰冰被“抓”,被判“刑”的消息傳得沸沸揚揚,各種有板有眼的。小編覺得跟自己的生活距離太遙遠,所以就沒有什麼“切身”感受。

范冰冰又非惡人,何必抓著不放

後在一場聯誼聚會上,聽到某個人說了一句,“希望給范冰冰判死刑”,小編差點就以為這人跟范冰冰有什麼血海深仇。後來看到網上各種幸災樂禍的評論留言,小編真就納悶了,還以為倒了范冰冰,他們就能獲得十萬八萬的,小編差點都要留言“跟風”發洩幾句。

話說,各行各業都有各自的“潛規則”,遵不遵守完全是看個人,以及對後期的各種預計。

但在現如今的社會風氣中,若是不遵守,多會被冠個“不懂事”的標籤,徹底斷了“可持續發展”。

十年前,小編在讀大學,負責了校內《暗戀桃花源》的舞臺表演,然後幹活的就我一個人,結果節目單印發出來的時候,舞臺總監的署名我是排在第六位,前面的五位全是校領導。小編又能怎麼辦?類似於手握權利,不出力,有署名又拿錢的人和事應該不在少數吧。

范冰冰不管是出於宣傳還是出於真心實意,也是真金白銀地做了慈善。

范冰冰又非惡人,何必抓著不放

港真,小編覺得她作為演員本身的演技沒見到提升多少,行事到真是高調!

“國家精神”開頭的獎都敢領,心理素質也是強的。不過就從“國家精神造就者獎”歷年來的獲獎者來看,不難猜出,這是一個偏娛樂化的獎項。

她偷稅漏稅的事情被查,也是應了老祖宗的那句話“得不配位”。在交付罰款上,人家也沒逃沒避,該承擔的也都承擔了。

范冰冰又非惡人,何必抓著不放

各種傳言她要復出演戲的消息還沒被官宣,開美容院的消息就被曝了出來。小編覺得這個美容院,不管是她本人開的,還是她媽媽開的,再或者是她朋友開的,又不是什麼見不得人的事。誰都會哼唱幾句“從頭再來”,那人家要真是轉戰其它行業,還不準人家從頭再來啦。

畢竟人都是要生活的,她若是再有不法行為,自有相關單位人員查處,部分網友損人的言語,未免有點過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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