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江蘇事業單位考試公基複習資料—公共基礎知識之憲法小練習

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是我國一切法律的淵源。公共基礎知識考試當中憲法的比重越來越大,很多考試都會在法律部分進行考查。各位考生在複習時一定要多加註意,這次就通過幾道題目來帶領大家更好的瞭解憲法這部分知識。

1.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這表明我國公民:

①平等地享受權利、履行義務 ②享有同樣的權利

③平等地適用法律 ④在立法上享有平等的權利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①④

1.【答案】C。解析:①、③正確。憲法規定,我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這表明我國公民平等地享受權利、履行義務,平等地適用法律,即在守法和司法上的平等。

②錯誤。我國公民有共同的基本權利,也因身份、職業的不同享有各自不同的權利。

④錯誤。立法是國家權力機關的一項職權活動,公民有平等地選舉代表組成國家權力機關的權利,但沒有立法權。故本題選C。

2.下列情形中,公民基本權利未受侵犯的是:

A.小學生王某學習成績很差,其父直接讓他輟學去工廠上班

B.某保安公司招聘夜班保安,在招聘啟事中註明“男性優先”

C.某公司的封閉車間夏季未裝空調,小芳在車間工作時汗如雨下發生暈厥

D.張先生和李女士結婚時約定,李女士有義務為張先生生育兩個孩子

2.【答案】B。解析:《憲法》第46條第1款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王某的父親讓王某輟學的行為侵犯了王某的受教育權。A項錯誤。《憲法》第48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在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社會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國家保護婦女的權利和利益,實行男女同工同酬,培養和選拔婦女幹部。”該保安公司在招工時雖然限定了“男性優先”,但不是“只限男性”,沒有侵犯婦女平等工作的權利。B項正確。《勞動法》第3條第1款規定:“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勞動者向公司要求工作環境符合勞動環境,是勞動者的基本權利。公司在封閉車間不安裝空調導致勞動者暈厥侵犯了勞動者的基本權利。C項錯誤。《憲法》第49條第2款規定:“夫妻雙方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夫妻雙方有計劃生育的義務,但是應該尊重和保障女性的生育自由權,夫妻雙方約定妻子生育兩個孩子的義務侵犯了妻子的生育自由權。D項錯誤。故正確答案為B。

3.小明在圖書館大聲說話,有讀者制止他時,他卻說:“這是我的權利和自由,別人無從干涉”。關於上述觀點的評價正確的是:

①正確,憲法規定公民有言論自由

②錯誤,公民的自由是在法律範圍內的自由

③錯誤,未經他人許可,公民不得擅自行使權利

④錯誤,世界上從來沒有“絕對”的權利和自由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②④

3.【答案】D。解析:《憲法》第35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第51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可見①錯誤;AB選項排除;②④正確;言論自由無需經過他人許可,D正確;③錯誤;C選項排除;故本題選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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