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反轉!醫療物資出口新規,海關第53號公告終於出來了!

相信昨晚很多口罩賣家一夜未眠,到現在可能還在心絞痛!一則:醫療物資(含口罩)被列為出口法檢!引來無數口罩賣家哀鴻遍野。

消息稱:從今天(2020年4月10日)起,19個“醫療物資”類商品編碼項目將實施進出口商品品質檢驗。

大反轉!醫療物資出口新規,海關第53號公告終於出來了!


從流傳出來的圖,我們可以看到總共有19個商品編碼項被列入法檢目錄,涉及過於廣泛。有賣家說:“3926,4016,9004已經哭暈在廁所,實力躺槍,通用HS招誰惹誰了”!

大反轉!

沒想到,苦熬一夜後,又有最新消息傳來:就在今早10:00,更新系統恢復,撤銷法檢!

這一大起大落,讓賣家也摸不著頭腦,這到底是啥情況,究竟檢還是不檢啦?

對於這一消息,美鷗網小編也在第一時間登陸海關總署官網進行了驗證。

就在剛剛,海關總署官網發佈了傳說中的53公告!

大反轉!醫療物資出口新規,海關第53號公告終於出來了!

根據公告內容,我們可以看到,確實有一些醫療物資產品從4月10日起需要實施出口商品檢驗,實施出口商品檢驗的商品編號,如下圖所示:

大反轉!醫療物資出口新規,海關第53號公告終於出來了!


下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對出口商品檢驗的規定!

第三章 出口商品的檢驗

第十五條

本法規定必須經商檢機構檢驗的出口商品的發貨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在商檢機構規定的地點和期限內,向商檢機構報檢。商檢機構應當在國家商檢部門統一規定的期限內檢驗完畢,並出具檢驗證單。

第十六條

經商檢機構檢驗合格發給檢驗證單的出口商品,應當在商檢機構規定的期限內報關出口;超過期限的,應當重新報檢。

第十七條

為出口危險貨物生產包裝容器的企業,必須申請商檢機構進行包裝容器的性能鑑定。生產出口危險貨物的企業,必須申請商檢機構進行包裝容器的使用鑑定。使用未經鑑定合格的包裝容器的危險貨物,不準出口。

第十八條

對裝運出口易腐爛變質食品的船艙和集裝箱,承運人或者裝箱單位必須在裝貨前申請檢驗。未經檢驗合格的,不準裝運。

口罩作坊要涼了?

眾所周知,因為疫情原因,今年新成立的口罩廠並不少,且大部分廠商都還沒來得及去申請資質,為了蹭熱度賺快錢以次充好的也不在少數。太多三無口罩報了非醫用就一股腦往外出,出了質量問題只會讓made in china的商品口碑更差,影響國家聲譽,也不利於外貿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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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鷗網小編看來,檢驗也是為了保證出口防疫物資的質量。優勝劣汰也是市場的生存法則,資質齊全、質量過硬的口罩賣家未必會涼,多個檢驗而已,影響不大,三無口罩受到限制對其反而是一個擴大市場份額的良機。

至於那些資質不全,妄圖以次品口罩賺快錢的廠商,小編只能說:祝好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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