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有這樣一段被遺忘的“筆墨歲月”


語文故事 | 每個人都有這樣一段被遺忘的“筆墨歲月”

唐代李肇在《國史補》中寫道:長沙僧懷素好草書,自言得草聖三昧,棄筆堆積,埋于山下,號曰“筆塚”。無獨有偶,唐張懷瓘《書斷•僧智永》:永公住吳興永欣寺,積年學書,後有禿筆頭十甕,每甕皆數石……後取筆頭瘞之,號為“退筆塚”。

在我看來,懷素也好,智永也罷,都是勤奮又細心的人,用廢的東西都能細心保存下來。不像我,或者我們,生命中很多東西都是隨用隨棄,了無痕跡。其實,每個人都應該有這樣一個“筆塚”。

自小,我用過的筆也不少,用筆也不甚講究,也沒有一支筆能夠和我相依相伴天長地久,不是損壞就是丟失。每拿到一支新筆,心裡已經知道或遲或早它一定會離我而去,幾乎就如宿命。

上小學時,要下溝過河到對面山上去,那幾孔破舊的窯洞、荒廢的院落就是我的學校。窯洞裡擺放著從各家搬來的、長短不一、形狀各異的桌凳,支著一塊大木板用鍋底黑灰染黑了就是黑板,拿一塊破氈片捲起來就是黑板檫。

每人都有自家縫的布書包,裡面就裝個鉛筆,兩本課本,一個本子。誰的鉛筆要是後面還帶上橡皮擦,那就很高級了。削鉛筆也沒有什麼高級的旋筆刀,就用鐮刀刃子,或者就是用廢了的剃頭刀,削得凹凸不平。這些娃娃在這樣的環境中大多都學無所成,所以當地人也不看好我們這些學童,把我們叫做“賣乾糧的”。

花布書包很不結實,時間不長就會被磨出小洞,我的丟筆歲月就開始了。每次放學回家的路上,鉛筆就會偷偷地從小洞裡逃逸出去,我卻渾然不覺。等到要完成家庭作業時,才發現鉛筆不見了。挨一頓罵是必不可少的,那時候家裡也沒多少閒錢供我不斷丟鉛筆,即使有錢,也還得到鎮上去買,鎮上到家還有好十幾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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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懷著忐忑的心情去上學,沒有筆就沒辦法做作業,老師這一關也不好過。低頭走路總會讓你有意想不到的喜悅,突然會發現我的鉛筆靜靜地躺在路邊的草叢裡,這讓我為這失而復得高興地要跳起來!安然地在學校過完一天之後,回到家欣喜地正要彙報我的鉛筆又回來了的時候,發現鉛筆又一次不翼而飛,又挨一頓罵,看著包包上的破洞,我心裡特別委屈。好運並不一直就能陪伴著你,有時候這鉛筆丟了就是丟了,一丟就是永別。它並不會一直留在路邊等我,我低頭走路的習慣大概就是在這些時候養成的。

長大一點兒,就開始用鋼筆了。最初用最便宜的那種鋼筆,筆帽是熊貓頭,筆桿是玉米棒形狀的。除了筆尖是金屬的之外,幾乎全是塑料製品,裡邊透明橡膠筆腸可以儲存墨水。這個鋼筆用過一段時間之後因為筆腸脫落就再用不成了。

後來上到小學高年級的時候興起一種包尖的鋼筆,比較高級,寫起來也很方便。冬天天氣冷,課間寫作業時感覺到手都凍僵了,就湊到火爐子跟前烤火,隨手把鋼筆噙在嘴裡,兩手伸出去翻來覆去地烤。烤著烤著就忘了嘴裡有筆,同學引逗我說活,一張嘴,鋼筆直接就掉進爐子裡,在同學的驚呼中我手忙腳亂地往出撈,哪裡還來得及,眼睜睜看著鋼筆在爐火中扭曲變形,頓足痛呼救不得,直到坑灰已冷,在掏爐灰時才掏出小小的筆尖,然後綁個竹棍當蘸筆湊合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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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弄了一根圓珠筆芯,用手捏著完成了期末考試,居然考了第一。再後來把這根筆芯進行了改進,從掃帚上截了一節合適的竹杆,給套上去配個筆桿,寫字就方便多了。但圓珠筆也有缺點,寫著寫著就不下油了,對著筆尖哈幾口氣然後湊合著繼續用。後來還做過進一步改進,圓珠筆芯寫空了,想辦法灌些墨水繼續使用。

上初中的時候有過新的鋼筆,包尖的,寫的時間長了,感覺很順手。不知什麼時候,又丟了。那個晚自習無聊、失望,在廢本子上拿鉛筆畫了那支鋼筆,畫個墓碑,再寫點文字表示哀悼。正在這自憐自悼的時候班主任趙老師進來看晚自習,觀摩了我的繪畫作品之後,轉出去了。過一會趙老師端了半瓶墨水,拿了他自己用的半支蘸筆進來送給我。那種蘸筆結構簡單,但是設計得很實用。一頭裝蘸筆尖,一頭可以裝圓珠筆芯,是一種簡單的兩用筆。筆桿中間是斷的,用白膠布纏了一圈。大概趙老師有咬筆桿的習慣,尾部已經被他咬得殘缺不全了,周圍一圈牙痕,用手一搓,直掉白色的塑料碎沫。安裝圓珠筆芯已經不大現實了,只有一種用途:蘸著墨水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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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老師是我們最敬佩的老師,數學課講得特別好,寫文章水平特別高,口才也相當好。人也是一表人才,風度翩翩。

因為敬慕老師,老師送的這一套筆墨確實也解決了我的實際困難,心裡也把這套文具當成老師給我的衣缽傳承,格外愛惜。墨水瓶裡墨水不多了,只有把墨水瓶傾斜再傾斜才能蘸到墨水。徹底用完的時候,就用三分錢買了一片墨水精用水和開,又是一滿瓶墨水,繼續蘸著使用。

考試的時候不斷換考場,墨水瓶端手裡不方便,就拿線繩子拴好提著。一手提墨水,一手拿著筆、草稿紙等物。有一位老師取笑我說:“任萬軍,你將來要是考上大學了,一定讓你爸爸好好給你買支鋼筆。”

或許是有趙老師這套工具的加持,我在考場上如有神助,發揮得特別好,大多都考到九十多分,最低的幾門也都是八十幾分,戰果輝煌。天下沒有不散的宴席,陪我在考場上大殺四方的這支蘸筆,到後來拿膠布怎麼也裹不過來,筆尖也磨得很禿,沒辦法再寫的時候,終於壽終正寢。墨水瓶再一次空了之後,我自己動手把它改造成一盞煤油燈,在停電的晚自習時點亮,照亮我的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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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上高中以後條件有所改善,用過自動鉛筆、圓珠筆,但還是使用鋼筆的時候居多。墨水也不再是單一的藍黑墨水了,用過純藍墨水、碳素墨水。感覺還是用鋼筆書寫最為實用。彩色的墨水偶爾做標記用,通常不大實用。純藍的色澤雖好,但缺點顯而易見,沾水或受潮就會褪色,字跡變得模糊。碳素的往往堵塞筆尖,寫字不太流暢。最好用的還是藍黑墨水。

大學畢業後,回到老家市上當了高中老師。學校發的辦公用品還是多年不變的老一套:兩瓶墨水,一紅一藍;兩支蘸筆桿,兩枚蘸筆尖,兩根圓珠筆芯。約十年,條件改善了,每學期兩瓶墨水不變,蘸筆也不再發放,換成兩支鋼筆。再十年後,市場上興起了中性筆,因為書寫方便,基本上取代了鋼筆的地位。再領辦公用品時每學期都是兩支筆,一盒筆芯。至於鋼筆,也用到過價格較為昂貴的,不過深感華而不實,感覺字寫得好不好,與筆的價格高低也沒有必然聯繫。

我用筆的經歷也是與時俱進的過程。用過不同的筆,見證了時代,見證了歷史。幾十年用筆的經歷也讓我明白了一個道理:

不管什麼筆,最後都會離你而去,不是用壞,就是丟失。世界上原本沒有什麼是永遠屬於你的,不管你有多痛惜、多留戀。

其實筆不用很講究,使用方便最好、簡單最好,最起碼你不至於在丟了或壞了之後痛心不已。

在普遍使用電腦的時代,還能用筆寫字、還能寫好字的人越來越少。

有人戲言:電腦廢了一筆好字。

這麼多年,我收到過老師長輩贈的筆,同學朋友乃至畢業學生送的筆,都承載著很多情誼。曾經在我少年時期給我送筆,給了我莫大鼓舞的趙老師,後來成了縣一中校長,還繼續走上了領導崗位。我也有過相似的念頭,想給器重的學生送筆,以示傳承。但是發現他們用的筆都比我的高級,只好作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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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 者 -

任萬軍,甘肅省慶陽一中語文高級教師,教育學碩士,一線語文教學實踐者,發表學術論文、散文多篇,多次獲國家級 、省級獎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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