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露露狀告前董事長違規,“露露”商標權五年爭奪戰暫時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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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在其官網發佈重大訴訟公告,公告稱:公司近日收到承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通知書》,關於公司訴王寶林、王秋敏等與公司有關的糾紛一案已被受理。


資料顯示,1997年至2010年,王寶林擔任承德露露董事長職務,為公司法定代表人;1997年至2014年,王秋敏擔任承德露露董事、總經理,2014年至2016年,任公司原公司副董事長一職。


承德露露狀告前董事長違規,“露露”商標權五年爭奪戰暫時落幕


承德露露此次起訴的訴訟請求包括“確認王寶林與王秋敏以公司名義秘密簽訂關聯交易合同、處置公司股權、處置知識產權、分割市場、限制公司產品生產和銷售渠道的行為,構成公司董事實施的損害公司利益的關聯交易,並判令王寶林與王秋敏共同連帶賠償關聯交易給原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1.08億元”,其中,商標侵權損失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後的商標侵權損失另行計算。


承德露露稱,二被告利用擔任原公司核心管理人員的職務便利,於2001年12月至2006年6月間,以承德露露的名義,秘密與關聯企業露露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後更名為霖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稱“露露集團公司”)、汕頭市高新區露露南方有限公司(下稱“露露南方公司”)以及香港飛達企業公司簽訂《備忘錄》、《補充備忘錄》等關聯交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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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露露方面表示《備忘錄》和《補充備忘錄》的簽訂,直接損害公司及其廣大投資人的利益,並指出王寶林與王秋敏在承擔承德露露相關職務期間的六大行為。


從2015年下半年開始,由於承德露露管理層發生重大變更,新管理層上任後,開始頻頻對汕頭露露發起訴訟。2018年,汕頭露露也將承德露露告上法庭。


2020年1月6日,承德露露發佈重大訴訟進展公告,披露了公司與汕頭露露商標糾紛案二審判決,二審法院認定汕頭露露使用”承德露露”這一商標合法有效,進而駁回承德露露相關訴求。


據財報數據顯示,2015年-2017年承德露露營收分別為27.06億元、25.21億元、21.12億元;淨利潤分別為4.63億元、4.5億元、4.14億元,營收和淨利潤處於雙下滑狀態,其原因應該與失去“露露杏仁露”獨享商標權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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