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法院、平陆法院联合签订《关于开展案件质量交叉评查的工作办法》

4月15日上午,芮城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国栋带领审委会委员、审管办主任张雅红、立案庭负责人谢国良等一行四人来到平陆法院,就开展案件质量交叉评查工作进行协商交流,平陆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娜、政治部主任员丰彬及立案庭负责人王治宽共同参与。


芮城法院、平陆法院联合签订《关于开展案件质量交叉评查的工作办法》


两地法院本着“查摆问题、相互提升”的原则,重点深入探讨了案件质量交叉评查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与细节,共同协商了评查方案,统一了评查标准,联合签订了《关于开展案件质量交叉评查的工作办法》。最后,双方还就诉前调解、电子卷宗生成、案件质量、案件评查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交流讨论。


芮城法院、平陆法院联合签订《关于开展案件质量交叉评查的工作办法》

芮城法院、平陆法院联合签订《关于开展案件质量交叉评查的工作办法》

两地法院组织开展的案件质量交叉评查工作,可以切实查找影响审判质量的突出问题,力求真正把案件评查过程转化为促进审判质量提高的过程,坚持“创优势、补短板”,不断推进审判质量管理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树立法院公正司法形象、维护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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