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採用3+1+2模式
“3”是指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1”是指考生在物理、歷史兩門選擇性考試科目中所選擇的1個科目;“2”是指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4門選擇性考試科目中所選擇的2個科目。
2、【成績構成及計分方式】
高考總分750分,語文、數學、外語3門科目以每門150分計入總分,其中外語科目含聽力考試30分。選擇性考試科目每門均為100分。物理、歷史科目以原始分計入總分;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等其餘4科成績按照等級賦分辦法以轉換分的形式呈現,並計入考生總成績。
3、命題方式
2021年起,語文、數學、外語3門統考科目採用全國統一命題試卷;選擇性考試科目由各省自行組織命題。
4、錄取方式發生變化
從2021年起合併本一本二批次,以“院校專業組”的方式,按平行志願投檔。
“院校專業組”指的是某高校對考生選擇性考試科目要求相同的專業(類)的組合。一所院校可設置一個或多個“院校專業組”,每個“院校專業組”內可包含數量不等的專業(類)。同一“院校專業組”內各專業(類)對考生的選考科目要求相同。
“院校專業組”是志願填報與投檔錄取的基本單位,與現行的按“院校+專業(類)”填報志願和錄取不同,新高考改革方案是按“院校專業組+專業(類)”進行志願填報和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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