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平縣人民政府關於對 殯葬領域違法違規行為舉報獎勵的通告

為全面推進羅平縣殯葬改革工作持續深入發展,形成群眾參與,社會監督的良好氛圍,有效遏制羅平縣殯葬領域的違法違規現象,根據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雲南省殯葬管理條例》《曲靖市殯葬管理辦法》《羅平縣殯葬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等政策法規。現將殯葬領域違法違規行為舉報獎勵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殯葬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一)非法買賣墓地;

(二)在全縣範圍內仍未拆除的活人墓(為健在的人修建的墓位);“三沿六區”(即:公路、鐵路、河道沿線,水源保護區、文物保護區、風景旅遊區、居民區、開發區、壩區)範圍內亂埋亂葬墳墓、仍未整治的大墓(骨灰入土安葬的單人墓或者雙人合葬墓佔地面積超過1平方米;遺體入土安葬的佔地面積單人墓超過4平方米、雙人合葬墓超過6平方米的墓位)、豪華墓(墓主體及周圍修建裝飾物的墓位);

(三)在全縣公墓範圍外新修建墳墓;

(四)遺體十日內未火化(經公安機關或有關部門批准的特殊情況除外),骨灰未在公墓(或指定區域)內安葬,偷埋偷葬遺體;

(五)骨灰領取未當天入葬公墓;

(六)變向使用棺木的裝棺行為;

(七)全縣範圍內的墳石、棺木加工銷售廠(點)和土葬用品經營商鋪(點);

(八)全縣範圍內的遊喪鬧喪行為;

(九)其他殯葬違法違規現象。

二、舉報方式

(一)舉報人須進行實名登記。舉報內容包含舉報的類型、涉及人員(含雙方)姓名、時間、地點、違法違規類型等內容。

(二)可通過電話或電子郵件的形式進行舉報。縣殯葬管理所舉報電話:0874-8225739,郵箱:1601531263@qq.com。

三、獎勵標準

(一)舉報非法買賣墓地的,經查實後,給予舉報人300 元人民幣獎勵;

(二)舉報在全縣範圍內仍未拆除的活人墓,在“三沿六區”內仍未整治的大墓 、豪華墓,經查實後,給予舉報人100元人民幣獎勵;

(三)舉報在全縣公墓範圍外新修建墳墓的,經查實後,給予舉報人200 元人民幣獎勵;

(四)舉報未在公墓範圍內掩埋骨灰,偷埋偷葬遺體的,經查實後,給予舉報人500元人民幣獎勵;

(五)舉報遺體未在十日內火化的,領取骨灰未當天在公墓(或指定區域)內安葬的,變向使用棺木的裝棺行為的,經查實後,給予舉報人200元人民幣獎勵;

(六)舉報在全縣範圍內的墳石、棺木加工銷售廠(點)和土葬用品經營商鋪(點)的,經查實後,給予舉報人200元人民幣獎勵;

(七)舉報全縣範圍內遊喪鬧喪行為的,經查實後,給予舉報人100元人民幣獎勵;

(八)其他殯葬領域違法違規現象,經查實後,給予舉報人200元人民幣獎勵;

(九)2 個以上舉報人舉報同一案件的,獎勵第一舉報人。2人以上聯名舉報的,按照上述標準由聯名舉報人分享獎金。縣殯葬管理部門已掌握或正在查處的殯葬領域違法違規舉報不予獎勵。

四、獎勵發放

通過“一對一”的形式通知舉報人領取獎金的時間、地點和金額。舉報人接到通知之日起 60 日內,到指定地點領取獎金。逾期未領取的,視為自動放棄。

五、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羅平縣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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