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铁检院针对《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开展业务学习

为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能力,补短板、强弱项,2020年 4月20日,通辽铁路运输检察院开展了以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为主题的业务培训。此次培训由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徐晓天主讲,全体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参加了学习。

通辽铁检院针对《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开展业务学习

《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涵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等主要案件类型、主要办案活动、主要诉讼流程,以及立案监督、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所有检察监督方式,共计51组87项。主讲人着重梳理了刑事“捕诉一体”、直诉、刑事诉讼监督、公益诉讼和未成年人检察案件的相关指标,并对其中涉及到的重点内容进行了阐述和强调。

通辽铁检院针对《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开展业务学习

此次培训内容详实、全面,针对我院工作实际有所侧重,具有较强的业务指导性。为更好的实现跨办案流程、案件类型评价案件质量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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