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險遇到”無賴“怎麼辦?小編為您詳解車險裡的代為求償權

隨著我國經濟水平的提高,近幾年我國的保險宣傳力度逐漸加大,大眾的保險意識也逐漸加強,越來越多的人認可並願意購買保險產品。但說到車輛保險,相信大家一定會忍不住的吐槽,最常聽到的一句話就是“保的時候是兒子,賠的時候是老子”。其實大家誤會車輛保險了,這說明大家對汽車保險還不是很瞭解。從2016年6月起,在我國銷售的汽車保險都採用統一的保險條款,也就是說無論在哪家保險公司購買的汽車保險,它的合同效力都是一樣的。只要大家把車輛保險合同中的條款弄清楚、搞明白,那麼沒有任何保險公司敢對你說“不”!今天起,小編就為一一大家揭開車輛保險的神秘面紗,我們來一起來解密車險。

出險遇到”無賴“怎麼辦?小編為您詳解車險裡的代為求償權

車輛保險全面呵護您的愛車

(一)代位求償權

何為車輛保險中的代位求償權呢?根據保險法第六十條的規定”因第三者對保險標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人自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之日起,在賠償金額範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那麼,在實際保險理賠中我們什麼情況能夠用得上代位求償權呢?讓我們來想象一下這個場景:某一天A先生駕駛著他的豪車在公路上行駛,突然間被後面的B先生駕駛麵包車追尾,造成兩車受損,慶幸的是沒有人員受傷。毫無疑問,本次事故是B先生的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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麵包車追尾勞斯萊斯

情景1:假設A先生車輛是全保(投保車損險、三者險等)而B先生車輛只有交強險。A先生的豪車在本次事故中尾部受損,維修費用相當高昂(假設為15萬)。顯然這個費用對於只保了交強險的B先生可以說是天文數字,B先生無力承擔如此高額的維修費用,在後期處理中便電話不接,短信不回,甚至直接“玩消失”了。那麼這種情況對於A先生來說該怎麼辦呢?對方耍賴不賠,難道要自己支付這15萬的維修費用?當然不用!這種情況A先生可以直接向自己的保險公司提出索賠,也就是說可以用自己的車損險來賠付這15萬的維修費。當然,A先生車輛的承保公司在賠付完畢後,就獲得了向B先生追償的權利。根據保險法第十八條規定:因第三方對被保險機動車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被保險人向第三方索賠的,保險人應積極協助;被保險人也可以直接向本保險人索賠,保險人在保險金額內先行賠付被保險人,並在賠償限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方請求賠償的權利。

情景2:假設A先生車輛同樣是全保(投保車損、三者險等等)而B先生車輛處交強險外還投保了30萬的第三者責任保險。同樣假設A先生豪車維修費為15萬,B先生如果同樣耍賴“玩消失”。那麼A先生此時應該怎麼辦呢?除了像情景1那樣,A先生直接向自己車輛的承保公司索賠以外,還有沒有其他辦法呢?有的。A先生可以直接向B先生車輛的承保公司提出索賠。根據保險法第六十五條規定:“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給第三方造成損害,被保險人對第三方應付的賠償責任確定的,根據被保險人的請求,保險人應當直接向該第三者賠償保險金。被保險人怠於請求的,第三者有權就其應獲賠償部分直接向被保險人請求賠償金。“

情景3:假設A先生看B先生家庭條件不好,覺得B先生挺可憐就告訴B先生:“不用你賠了,你可以走了”。A先生現場放棄了對B先生的索賠權利。那麼這種情況又當如何呢?A先生還可以去保險公司索賠嗎?答案是否定的,既然A先生放棄了自己向B先生索賠的權利,那麼同時也就等於放棄了向自己車輛保險公司索賠的權利。那麼A先生就只能自己花錢修車了。根據保險法第六十一條規定:“保險事故發生後,保險人未賠償保險金之前,被保險人放棄對第三者請求賠償權利的,保險人不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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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讓生活更美好

通過以上三種情形想必大家都明白了在車輛保險事故中如何使用代位求償權。那麼代位求償需要什麼材料呢?其實很簡單,需要責任方的身份證明材料(身份證複印件、駕駛證及行駛證複印件、駕駛員電話),責任方保險公司信息(保險公司名稱、保單號及承保項目等),交警證明材料(事故責任證明、調解書),車輛損失評估清單以及維修發票。

好了,今天的保險秘密我們先講到這裡。如果您喜歡小編請在右上角關注我並點贊!新徵程汽車自媒體專注汽車與保險的那些事,期待與您的下次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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