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線通過物體形成視覺的色彩
可以有以下3種顏色
光源色
凡是自身能夠發光的物體都被稱為光源色。
光源色有兩種:
一種為自然光,主要是太陽光;
另一種是人造光,如燈光,火光等。
各種光源發出的光,
由於光波的長短、強弱、光源性質的不同,
因而形成了不同的色彩,
如檯燈、吊燈、獨燈等
光源的光色均不相同。
固有色
物體在正常日光照射下所呈現出的
固有的色彩被稱為固有色。
自然界中的一切物體
都有其固有的物理屬性,
對射入的日光都有固定的吸收特性,
也就是固定的反射率和透射率,
因此人們在標準日光下
看到的物體顏色是穩定的,
如黃色的檸檬,綠色的樹葉,
紅色的草莓等。
物體色
物體本身不發光,
其顏色是光源色
經過物體的吸收反射後,
反映到人們視覺中的光色感覺,
我們把這些本身不發光的色彩
統稱為物體色,
如建築物的色彩、動植物的顏色、
產品的顏色等。
物體色與光
物體色是常態下物體本身固有的色彩,
而實際上絕對的物體色是難以確定的。
因為任何一個物體置於一個光的空間裡,
它不但要受投射光的影響,
還會受周圍環境中其他光線的影響。
但是,作為對色彩的研究,
我們需要一個相對穩定、
共同認定的、具有視覺經驗的色彩概念,
這樣固有色在設計與生活中的聯繫
才會有廣泛的意義。
藍
紅
綠
不同色光照射下的相貌呈現不同的色彩
構成物體色現象的要素有兩個方面:
一是由發光物體(太陽、燈泡等)直射出來的色光;
二是具有吸收和反射色光的物體。
色彩的分類
通過專家的測定,
可以識別的色彩有上萬種,
要理解和運用色彩,
就必須對色彩進行歸類和整理。
國際上把色彩劃分為兩大類,
即無彩色和有彩色。
無彩色是沒有顏色的色彩,是除了彩色外的所有顏色,包括金、銀、黑、白、灰5種色彩。無彩色有明暗之分,即明度變化,例如,將純黑逐漸加白,可以由黑、深灰、中灰、淺灰直接變化為純白色。
有彩色與無彩色恰恰相反,具備光譜上某種或某些色相,可見光譜中的紅、橙、黃、綠、青、藍、紫七種基本色及它們之間不同量的混合色都屬於有彩色系。
像專家一樣學習規則
才能像藝術家一樣打破規則
——畢加索
配圖/來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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