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正式取消抄報稅,操作流程大變

1

稅控升級,正式取消抄報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2019年開展“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的意見》(稅總髮〔2019〕19號)一文決定:除了特定納稅人及特殊情形外,取消增值稅發票抄報稅,改由納稅人對開票數據進行確認。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業務需求,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對增值稅發票稅控開票軟件(金稅盤版)(以下簡稱“開票軟件”)進行了修改,修改後的軟件版本為V_ZS_20191226。具體變化情況及新的操作流程見下圖:


定了!正式取消抄報稅,操作流程大變


取消抄報稅,增加“彙總報送”相關功能,月初第一次徵期稅彙總報送成功後,系統會彈出本次彙總報送成功的提示信息。


取消“辦稅廳抄報”,增加“彙總處理”,通過“彙總處理”功能可以將發票資料進行彙總後持金稅盤到辦稅廳進行處理,如圖2-18所示;將“報稅資料傳出”調整為“彙總資料傳出”,如圖2-19所示;將“上報彙總”調整為“彙總上傳管理”,如圖2-20所示。


定了!正式取消抄報稅,操作流程大變

圖2-18 彙總處理菜單


定了!正式取消抄報稅,操作流程大變

圖2-19 彙總資料傳出菜單


定了!正式取消抄報稅,操作流程大變

圖2-20 彙總上傳菜單

彙總報送信息提示


月初第一次徵期稅自動報送成功後,用戶輸入登陸信息後,系統會提示本次報送的彙總信息,如圖2-21所示。


定了!正式取消抄報稅,操作流程大變

2-21報送彙總信息提示


點擊彙總報送信息提示框的“確認”按鈕後,進入開票軟件,如圖2-22所示。


定了!正式取消抄報稅,操作流程大變

圖2-22 開票軟件界面


需要注意的,目前還未有正式文件下發,並且每個地方軟件升級的進度不一樣,所以該抄報稅的仍舊需要抄報稅。


2

抄報稅是什麼?

為什麼要取消?


簡單來說,抄報稅就是把你金稅卡上的發票信息,通過IC卡,抄報到稅務局的系統的過程。


其中,抄稅是把當月開出的發票全部記入發票IC卡「現在是盤」,報稅是把抄報的數據上報送給稅務機關。


定了!正式取消抄報稅,操作流程大變

定了!正式取消抄報稅,操作流程大變


以前網絡不發達時候,納稅人首先要抄稅把信息抄到卡里,然後把卡報送到稅務局,然後再填寫增值稅申報表申報增值稅後,稅務局再給你清卡。


現在網絡時代,抄報稅基本都是同時完成的,系統也比較智能,每月初開票系統自動執行抄報稅動作。如圖:


定了!正式取消抄報稅,操作流程大變


如今,納稅人在互聯網連接狀態下在線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開具發票,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已經實現了數據的實時上傳,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實現了發票全票面信息的實時採集和動態掌握,其實所有的發票信息都已經上傳,抄報稅這個過程本身已經名存實亡,現在要取消也是順理成章的事。


3

取消認證期限!

17年以後專票超期也可抵扣!


除了取消抄報稅,還有一個重磅好消息告訴大家。3月1日起,增值稅專用發票取消認證期限啦!


定了!正式取消抄報稅,操作流程大變


一、政策依據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後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取消認證確認、稽核比對、申報抵扣的期限。納稅人在進行增值稅納稅申報時,應當通過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對上述扣稅憑證信息進行用途確認。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超過認證確認、稽核比對、申報抵扣期限,但符合規定條件的,仍可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逾期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問題的公告》(2011年第50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36號、2018年第31號修改)、《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未按期申報抵扣增值稅扣稅憑證有關問題的公告》(2011年第78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1號修改)規定,繼續抵扣進項稅額。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取消增值稅扣稅憑證認證確認期限等增值稅徵管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5號)

二、政策解讀

1、一般納稅人取得2020年1月1日及以後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取消認證確認、稽核比對、申報抵扣的期限也就是說,不受360日認證確認、稽核比對、申報抵扣的期限的要求


2、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後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即使超過認證確認、稽核比對、申報抵扣期限,也可以按規定認定抵扣進項稅額。


具體操作:可以自2020年3月1日後(沒有時間限制),通過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進行用途確認;


備註:2017年1月1日及以後開具,是指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上註明發票日期。

3、取得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超過認證確認、稽核比對、申報抵扣期限,按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50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36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1號;


補充1:開具紅字增值稅發票是沒有時間限制,符合開具紅字發票的條件即可開具。

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紅字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7號)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簡稱“專用發票”)後,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發票作廢條件,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需要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按相關規定處理。


您懂得了嗎?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超過認證確認、稽核比對、申報抵扣期限,如何操作嗎?


補充2:《關於國內旅客運輸服務進項稅額抵扣等增值稅徵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1號)第十三條規定:

(一)自2019年9月20日起,納稅人需要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開具17%、16%、11%、10%稅率藍字發票的,應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開具原適用稅率發票承諾書》,辦理臨時開票權限。臨時開票權限有效期限為24小時,納稅人應在獲取臨時開票權限的規定期限內開具原適用稅率發票。

(二)納稅人辦理臨時開票權限,應保留交易合同、紅字發票、收訖款項證明等相關材料,以備查驗。

(三)納稅人未按規定開具原適用稅率發票的,主管稅務機關應按照現行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辦理注意事項:

1.辦理臨時開票權限時只需要提交《開具原稅率發票承諾書》,無需提供其他資料;

2.納稅人需要保留交易的合同、紅字發票、收訖款項證明等材料,以備查驗。

3. 臨時開票權限有效期限為24小時,納稅人應在獲取開票權限的規定期限內開具原適用稅率發票。

定了!正式取消抄報稅,操作流程大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