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举报毒品违法犯罪,重奖!

亲爱的读者朋友:

毒祸猛于虎,一人吸毒,全家遭殃。当前,吸毒贩毒成为社会公害已久,因其引发的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屡见不鲜,吸毒致幻杀人、劫持人质、交通肇事等行为严重危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习近平总书记号召全党全国人民坚定不移打赢禁毒人民战争,不获全胜,绝不收兵。

为普及禁毒知识,广泛发动社会参与,共同抵制毒品、拒绝毒品、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共建绿色无毒美好家园,编者对我省近年破获的发生在大家身边的真实涉毒案例进行简要评析,警醒提示,帮助大家增强识毒拒毒防毒的意识和能力。

禁毒防毒,我们期待与您一起行动!

【以案释法】举报毒品违法犯罪,重奖!
【以案释法】举报毒品违法犯罪,重奖!

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十六:

基本案情:2019年某日,未成年男子刘某在一出租屋内发现一个背包,打开背包后发现两袋白色晶体,根据平时老师所讲述的毒品知识,刘某某怀疑这两袋白色晶体是毒品,立即告知家长。家长立即到派出所进行举报,根据举报线索,公安机关抓获了犯罪嫌疑人张某,并在张某租住的出租屋缴获多袋疑似冰毒。

案件结果:张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公安机关对未成年人刘某及其家长见义勇为举报毒品犯罪的行为给予了现金奖励。

案例评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九条规定:“国家鼓励公民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予以保护,对举报有功人员以及在禁毒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湖南省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公民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人身安全,并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省公安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湖南省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办法(暂行)》,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电话、短信、微信、微博、来信、来访等途径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和线索,各级公安机关和财政将直接给予100元-8万元的奖励,举报重大毒品犯罪案件,经审批后最高可以奖励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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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害人害己,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只有大家都行动起来,积极投入到禁毒人民战争中去,才能让贩毒吸毒人员无处可逃。健康人生,绿色无毒。无毒的社会才是最美的社会。若您发现涉毒线索,为了自己,也为了社会,请立即举报,我们将严格进行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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