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這輩子不可能打工的。”4年前,手被拷著的竊·格瓦拉(周某)面對記者的採訪說出了這句火爆網絡的話。
即使他在監獄裡服刑,但他的傳說卻一直流傳在網絡上,儼然成為了一名網絡紅人。
4年後,竊·格瓦拉(周某)刑滿釋放的這天,網紅公司早早地來到監獄門前,爭搶著要簽約他。開出的條件更是令人心動,200萬簽約、綜合開發、直播提成。
對於竊·格瓦拉(周某)火速走紅並有網紅公司簽約這件事,時善君一直是深感不解的。一個小偷不願意工作,選擇盜竊並因此“四進宮”,這本來是一件不光彩的事。可就是因為他的語出驚人,卻成為了能讓他走向人生巔峰的契機。
如此不正能量的事情,卻依舊有不少的網紅公司紛沓而來,爭搶著簽約,還有那麼多的網友去追捧。更令人意外的是因為這種事情火的還不只竊·格瓦拉(周某),還有曾經火爆B站的大力哥,趙金龍。
2013年因持刀搶劫未遂,趙金龍被抓受審時毫無愧色,甚至還“金句”百出。其中一句“大力出奇跡”更是讓他“大力哥”的名號傳遍了網絡,成為B站上千條鬼畜視頻的素材。還有網友呼籲支持他上春晚!
等到大力哥(趙金龍)出獄後,更是有傳媒公司將他包裝成了網絡主播。
竊·格瓦拉(周某)和大力哥(趙金龍)為什麼憑藉著語出驚人就能走紅網絡,甚至受到部分人的追捧呢?對此,時善君不知道大家都是怎麼看的呢?
在時善君看來,竊·格瓦拉(周某)和大力哥(趙金龍)之所以能紅遍網絡,受人追捧,是他們身上的某些特質恰好撞到了部分人的點。
對竊·格瓦拉(周某)和大力哥(趙金龍)而言,他們有自我的一套認知邏輯,可以不在意外界的眼光,甚至他們還有點缺心眼兒的勁。可正是這種缺心眼的勁放到現在卻成了很多人願意看的東西,這是他們在苦悶的現實生活中給自己尋找到的樂趣。
而且竊·格瓦拉(周某)的“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這輩子不可能打工的”這句話,其實也是代表了很多人的心聲,只是很多人都不敢像竊·格瓦拉(周某)一樣放縱自己,活得自我。在某些方面,竊·格瓦拉(周某)的出現對有些人來說,就像是鏡子的另一面演繹著不同的人生。
在有趣逗樂和好奇的心理下,竊·格瓦拉(周某)和大力哥(趙金龍)之流身上就自帶了流量。而這流量又恰恰是今天很多網紅經濟公司求之不得的。有了需求之後,市場就自動跟來了。
但拋開專業問題,時善君只想問:“竊·格瓦拉(周某)們”可以當主播嗎?我們大眾該給他們熱度嗎?
就像前面時善君所說的,竊·格瓦拉(周某)和大力哥(趙金龍)犯的是盜竊罪、搶劫罪。明知他們的行為不正確,網紅經濟公司卻仍然在金錢的腐蝕下,拋掉道德底線去簽約他們。大眾也隨波逐流追捧他們,助他們成功獲取流量。
如果這次“竊·格瓦拉(周某)”真的簽約了,是不是就會給外界一個信號,像竊·格瓦拉(周某)這樣做就可以成為網紅。到時每個人都想成為網紅,社會價值觀是不是真的就往病態延伸“竊·格瓦拉”了。
這對社會的負面影響可能更大。幸好,據知情人士透露“竊·格瓦拉(周某)”表示不會給網紅公司打工,出獄後打算種地。如果他能安心種地,也算是兌現了他之前的那句“豪言壯語”。
不過4度入獄後再出獄的人員真能安心種地嗎?我們來看一組數據:據惠州監獄對刑滿釋放人員重新犯罪數據分析調查報告顯示,再犯罪的犯罪類型主要以盜竊類、涉毒類為主。其中二次再犯罪中,盜竊類犯罪佔38.3%,涉毒類犯罪佔17.95%。三次再犯罪中,盜竊類犯罪佔59.16%,涉毒類犯罪佔10.31%。
從數據上看,再犯罪率還是有點高的。但其實,比起關注竊·格瓦拉(周某)當不當主播。大家更應該關注的是社會如何用包容的心態去看待刑滿釋放人員,進一步落實對刑滿釋放人員的安置幫教。有幸的是《社區矯正法》已於去年年底新鮮出爐,對未來落實刑滿釋放人員的安置幫教提供了法律依據。
所以如果我們無法給社會帶來正能量的話,最起碼我們也不要製造大面積的負面影響出來。我們歡迎犯罪出獄後,重新做人的“竊·格瓦拉們”,但我們不支持“四進宮的竊·格瓦拉們”被網紅公司帶節奏當網絡主播,傳遞不良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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