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构筑我县食品药品安全强有力堡垒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国联合开展全国检察机关、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并下发了专项行动相关工作方案。

12月11日,惠来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梁泽利带领本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胡娟兰及该科全体干警前往惠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同该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少武,副局长林汉坚,副局长余俊海等领导召开座谈会。

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构筑我县食品药品安全强有力堡垒

会上,梁泽利副检察长详细介绍了本次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的具体工作方案和工作要求,传达了主要思想。吴少武局长针对目前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和行政处罚基本情况作了简要说明,对专项行动期间彼此建立良性互动机制、加强各单位间协调互助等方面发表了意见。胡娟兰科长重点围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与公益诉讼、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之间的关系,提出了畅通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线索移送渠道、加强协作配合完善信息交流等看法,得到在座领导的一致认可。

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构筑我县食品药品安全强有力堡垒

经过本次座谈会,双方领导均表示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把专项行动摆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中去谋划部署,站在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中华民族未来、公民生命健康安全、社会大局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和食品药品领域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落到实处,落到每一个案件中。

在良好沟通和充分协调的基础上,双方意见一致,表示将相互支持配合,打好整体战,全力以赴、联手发力打出“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威慑力,为我县食品药品安全构筑坚强有力的堡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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