讷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讷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讷河市融媒体中心

讷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讷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讷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关于

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4月10日

讷河市第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讷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运福检察长代表市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对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年的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在新的一年里,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十二次全会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肩负起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以“进位次、争上游、创特色、育品牌”为目标,崇尚实干、狠抓落实,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讷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讷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讷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讷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