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湖岭镇贾岙村党支部书记黄成武、党支部副书记兼监委会主任诸葛启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日前,温州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瑞安市湖岭镇贾岙村党支部书记黄成武、党支部副书记兼监委会主任诸葛启强套取集体资金用于村务接待问题。2014年至2017年间,经黄成武、诸葛启强等人同意,通过虚增工程工资票据的方式,套取村集体资金用于村务接待等费用,共计3万余元。2020年1月,黄成武、诸葛启强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回上述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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