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增營收4394萬,*ST巴士罰單落地!涉事15人受牽連

中新經緯客戶端4月15日電 浙江證監局近日在官網公佈了對巴士股份(證券簡稱:*ST巴士)的行政處罰決定,指出公司存在虛增收入的違法事實。

  處罰決定顯示,經查明,*ST巴士存在以下違法事實:

  *ST巴士全資子公司巴士科技違反《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的規定,在收入確認依據不充分的情況下,對其部分經營業務確認收入,累計虛增2017年1月至9月營業收入43936446.57元。巴士科技納入巴士股份合併報表範圍後,導致巴士股份2017年第一季度報告、半年度報告、第三季度報告披露的信息存在虛假記載。

  其中:2017年第一季度報告虛增1月至3月營業收入13299201.43元、淨利潤10721960.12元,佔當期披露淨利潤的比例為268.87%,使*ST巴士當期淨利潤由虧損變為盈利。

  2017年半年度報告虛增1月至6月營業收入33983987.48元、淨利潤27061114.67元,佔當期披露淨利潤的比例為127.17%,使*ST巴士當期淨利潤由虧損變為盈利。

  2017年第三季度報告虛增1月至9月營業收入43936446.57元、淨利潤34938,845.85元,佔當期披露淨利潤的比例為33.45%。

  2018年7月4日,*ST巴士對2017年第一季度報告、半年度報告、第三季度報告進行了更正並公告。

  處罰決定指出,*ST巴士2017年第一季度報告、半年度報告、第三季度報告均經董事會審議通過,簽字董事均為周鑫、王獻蜀、金一棟、趙斌、蔣中瀚、吳旻、金洪飛、陳信勇、陳銀華等9人;亦經監事會審議通過,簽字監事均為孫浩初、樓亦雄、莊嚴、錢紀林、鄧歡等5人。同時,*ST巴士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關於2017年第一季度報告、半年度報告、第三季度報告的書面確認意見,簽字董事均為周鑫、王獻蜀、金一棟、趙斌、蔣中瀚、吳旻、金洪飛、陳信勇、陳銀華等9人;簽字高級管理人員均為王獻蜀、金一棟、蔣中瀚、吳旻、夏秋紅等5人。林盼東時任巴士科技財務總監。

  處罰決定稱,*ST巴士2017年第一季度報告、半年度報告、第三季度報告的虛假記載行為違反了2005年《證券法》笫六十三條“發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規定,構成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所述“發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行為。對*ST巴士的上述違法行為,*ST巴士時任法定代表人、總經理王獻蜀(兼任巴士科技董事長、總經理)、周鑫、蔣中瀚、林盼東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金一棟、趙斌、吳旻、夏秋紅,陳信勇、陳銀華、金洪飛、孫浩初、樓亦雄、莊嚴、錢紀林、鄧歡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其中,王獻蜀無法直接送達《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浙江證監局對其公告送達,待送達生效後另案處理。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浙江監管局決定:對*ST巴士給予警告,並處以40萬元罰款;對周鑫、蔣中瀚、林盼東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10萬元罰款;對金一棟、吳旻、趙斌、夏秋紅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5萬元罰款;對陳信勇、陳銀華、金洪飛、孫浩初、樓亦雄、莊嚴、錢紀林、鄧歡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萬元罰款。

  公開信息顯示,*ST巴士的主營業務為微型揚聲器、受話器等微電聲元器件產品的研發、生產、銷售。

  2019年度業績快報顯示,該公司在2019年實現營業總收入2127.40萬元,同比下降85.25%;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5.20億元,同比增長181.19%。2020年一季度業績預告顯示,公司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預計虧損280萬元–480萬元,上年同期盈利472.57萬元,較上年同期由盈轉虧。主要原因繫上年同期因債權擔保訴訟事項,衝回預計負債3,000萬元,計入營業外收入,導致2019年度第一季度淨利潤為盈利。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影響,報告期公司虧損額同比下降。

虛增營收4394萬,*ST巴士罰單落地!涉事15人受牽連

  二級市場方面,*ST巴士15日收盤報5.14元/股,跌4.99%,現市值15.2億元。(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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