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督促常住人口300萬以下城市取消落戶限制

昨天,國家發展改革委發佈了關於印發《2020年新型城鎮化建設和城鄉融合發展重點任務》的通知。

發改規劃〔2020〕532號

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直屬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全國工商聯,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經城鎮化工作暨城鄉融合發展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共同確定並報告國務院,現將《2020年新型城鎮化建設和城鄉融合發展重點任務》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20年4月3日

該通知要求加快實施以促進人的城鎮化為核心、提高質量為導向的新型城鎮化戰略,提高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質量,增強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綜合承載、資源優化配置能力,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新型城鎮化建設,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推進城鄉融合發展,實現1億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目標和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圓滿收官,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有力支撐。

以深化改革戶籍制度和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為路徑,打破阻礙勞動力自由流動的不合理壁壘,促進人力資源優化配置;其中重點被廣泛關注的有以下幾點:

1、督促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城市全面取消落戶限制。督促Ⅱ型大城市和中小城市(含設區市和縣級市)堅決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勞動力和人才社會性流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全面取消落戶限制,進一步促進勞動力和人才社會性流動。

2、推動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上城市基本取消重點人群落戶限制。督促除個別超大城市外的其他超大特大城市和Ⅰ型大城市堅持存量優先原則,取消進城就業生活5年以上和舉家遷徙的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穩定就業生活的新生代農民工、農村學生升學和參軍進城的人口等重點人群落戶限制。推動Ⅰ型大城市探索進城常住的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應落盡落。鼓勵有條件的Ⅰ型大城市全面取消落戶限制、超大特大城市取消郊區新區落戶限制。

3、促進農業轉移人口等非戶籍人口在城市便捷落戶。鼓勵各城市政府簡化戶籍遷移手續,加強落戶政策宣傳,開通線上申請審核系統,大幅提高落戶便利性。推動超大特大城市和Ⅰ型大城市改進積分落戶政策,確保社保繳納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數佔主要比例。

4、推動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覆蓋未落戶常住人口。出臺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提高居住證發證量和含金量,推動未落戶常住人口逐步享有與戶籍人口同等的城鎮基本公共服務。

5、大力提升農業轉移人口就業能力。深入實施新生代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計劃,加強對新生代農民工等農業轉移人口的職業技能培訓。支持企業特別是規模以上企業或吸納農民工較多企業開展崗前培訓、新型學徒制培訓和崗位技能提升培訓,並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

6、加大“人地錢掛鉤”配套政策的激勵力度。提高城市政府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積極性,加大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獎勵資金支持力度,加大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與吸納落戶數量掛鉤力度。維護進城落戶農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不得強行要求其轉讓上述權益或將此作為落戶前置條件;按照依法自願有償原則,探索其轉讓上述權益的具體辦法。探索利用大數據技術建立各城市城區常住人口等的常態化統計機制,為政策制定提供支撐。

哪些城市落戶政策即將放開?

據2014年11月國務院發佈的《關於調整城市規模劃分標準的通知》,城區常住人口100萬以上500萬以下的城市為大城市,其中300萬以上500萬以下的城市為Ⅰ型大城市,100萬以上300萬以下的城市為Ⅱ型大城市;城區常住人口500萬以上1000萬以下的城市為特大城市;城區常住人口1000萬以上的城市為超大城市。

據第一財經4月7日報道,住建部近日公佈《2018年城市建設統計年鑑》,數據顯示,全國有6個城市的城區人口超過1000萬,15個城市的城區人口超過500萬,29個城市的城區人口超過300萬。

發改委:督促常住人口300萬以下城市取消落戶限制

數據來源:《2018年城市建設統計年鑑》,表格來自第一財經記者林小昭

那是不是這29個城市就不在此次取消落戶限制之列呢?顯然不是的。

其實4月2日,早在發改委的這份通知下達前,離大連不遠的、2018年人口就超過了560萬的瀋陽已經全面取消人才落戶限制!其中明確表明7類人可落戶瀋陽,基本上實現了在瀋陽即可落戶、實現了“一人落戶,全家落戶”,堪稱“零門檻”。

相信在這一政策的指導到,不僅三四線城市將獲得更多的人口紅利,很多為促進發展而搶奪人才的Ⅰ型、Ⅱ型大城市也將在戶籍制度上有進步的調整。

相信這一通知出臺對於很多在異鄉打拼、為城市發展做出傑出貢獻卻不能完整享受城市待遇的人群,帶來更美好的生活。

綜合自: 發改委網站、地產情報站、第一財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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