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要趁早!過了30歲,就算考上了,也只能是一個工作罷了

當你看到公務員考試的公告時,年齡的要求一般是這樣寫的:在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週歲以下。一些地方的公安等特殊公務員招考,年齡還要求30週歲以下,甚至是25週歲以下。

公考要趁早!過了30歲,就算考上了,也只能是一個工作罷了

‘’正‘’所‘’謂‘’,30歲、35歲是考公小夥伴的兩道檻,過了30歲,你還在考,即使考上了,也只能是一個工作擺了!過了35歲,你就幾乎沒機會考試了。

其實,年齡在公務員中是一個很敏感的東西,這在公務員的職業生涯中起著決定性的作用!很大一方面是在選拔任用(就是晉升)方面對年齡的限制。因此,幹這行絕對不是“活到老幹到老”。

這點在《公務員職務任免與職務升降規定(試行)》中作了非常明確的規定。

這裡先普及一下小知識,你通過國考或省考考上的公務員,其實是主任科員以下的一般公務員(稱為“科員”),以博士生學歷考上的可能定主任科員,以碩士考上的可能定副主任科員,絕大部分人考上的就是定科員了,科員就是最低一級的公務員了。

既然最低一級了,那就要晉升了,晉升到上一級就是鄉科級,

那麼,晉升鄉科級領導職務的公務員,應當符合下列資格條件:晉升鄉科級正職領導職務的,應當擔任副鄉科級職務兩年以上;晉升鄉科級副職領導職務的,應當擔任科員級職務三年以上;晉升科員職務,應當任辦事員三年以上。

公考要趁早!過了30歲,就算考上了,也只能是一個工作罷了

所以說,當你30歲考上公務員時,上班後有一年的試用期,試用期合格才能任科員,要晉升為上一級,應當任科員滿三年,這時你已經34週歲。這時你已經是“老年人”了!

這下面還有更殘酷的年齡限制。

很多地區發佈過公開選拔團縣委書記、副書記的公告,公告中的團縣委書記是正科級,對年齡的要求是30週歲以下,副書記是副科級,要求28週歲以下,這就使得不符合年齡要求的公務員,不管能力素質如何,先被排除在外。而你30歲了,也就完全沒機會考試了。

各地也對照上級要求,對各級別公務員有明確的年齡要求,比如班子的年齡一般由50歲以下、40歲以下、30歲以下的幹部組成,平均年齡不超過45歲;35歲左右的幹部要有一定的數量;等等。

可以說這並不是某些地方為了圈人而設置的條條框框:團縣委本來就是年輕幹部的搖籃,你都34了,對團來說已經是老人了;你年輕點,做事肯定更有激情嘛;你不知道銀行的招聘一般都是校園招聘嗎,都要剛畢業的!

公考要趁早!過了30歲,就算考上了,也只能是一個工作罷了

所以,年齡的規範能形成合理的梯形,對公務員的新陳代謝、循環更替以及公務員的退出,都是厥功甚偉的。

最後奉勸,考公務員還是得趁早,不要畢業後,在外意氣風發,闖蕩幾年後,才想起回家才有愛,那時你可能真的快30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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