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刑衝會合解法(二)

原文:八字支中,刑衝倶非美事,而三合六合,可以解之。假如甲生酉月,逢卯則衝,而或支中有戌,則卯與戌合而不衝;有辰,則酉與辰合而不衝;有亥與未,則卯與亥未會而不衝;有巳與醜,則酉與巳醜會而不衝。是會合可以解衝也。又如丙生子月,逢卯則刑,而或支中有戌,則與戌合而不刑;有醜,則子與醜合而不刑;有亥與未,則卯與亥未會而不刑;有申與辰,則子與申辰會而不刑。是會合可以解刑衝也。

原文翻譯:八字地支有刑衝,這不是什麼好事,但三合六合能解除刑沖。如甲木生於酉月,逢卯衝酉,如果有戌字,則卯戌合可解卯酉之衝;或有辰字,則辰酉合也可解卯酉衝;或者有亥與未字,則亥卯未三合也能解卯酉衝;又或者有巳與醜字,則巳酉丑三合也能解卯酉衝。這就是合能解衝的情況。又如丙火生於子月,逢卯刑子,如果有戌字,則卯戌合可解子卯刑;或有醜字,則子醜合可解子卯刑;或者有亥與未字,則亥卯未三合也能解除子卯刑;再或者有申與辰字,申子辰三合也能解除子卯刑。這便是合能解刑的情況。

二次解讀:沈氏此論至精至微,非子平一脈真傳者所能道。以會合解刑沖,刑衝解會合的方法,在《淵海子平》《三命通匯》《神峰通考》等子平典籍中均無專章論述,只是在論及某些實際命例時有所涉及。如《三命通匯•論陽刃》一章末尾雲:"如一命:壬申壬子戊午乙卯,自坐陽刃……子午雖衝,申子會午不能衝……”可見,會合能化解刑衝之說是子平不肯輕洩的真傳秘訣,唯有沈氏在此一洩無餘。有些命師妄評沈氏,說會合不能化解刑衝,這是錯誤的。在現實生活中,比如闊岳父嫌窮女婿,但看在女兒和外嫂的份上卻極力幫助女婿,這不就是因合(家庭組合)而解了刑衝(岳父與女婿的矛盾)嗎?又比如兄弟打架,但在受到外敵威脅時,便聯手對外,這不就是以刑衝化解刑衝的真實寫照嗎?人情世故之理就是命理,能說會合不能化解刑衝嗎?《黃金策》雲:“貪生貪合,刑沖剋害皆忘。”這句話說得很好,它既適用於卦爻的五行生剋,也適用於八字的五行生剋。如果不知道這條五行生剋的法則,是不可能步入子平堂奧的。很多命師論命多年,而不能獲得較高的準確率,其中一條重要的原因就是沒有掌握這條會合能解刑衝的五行生剋法則。

浙江都督楊善德命:

財殺日財

丁己癸丁

巳酉卯巳

徐氏評註道:“因卯酉之衝,而解巳酉之會也。”意即巳酉合因卯酉衝而解了。如果真是這樣,命主走南方火運,乃印星死絕受克之地,不死已屬萬幸,又怎能完成學業,手握重兵?東方運也是木生火旺之地,命主又怎會成為雄鎮浙江的大都督?應為巳酉合而增加了印星,印多則喜財,故其能於火木運中發福。兩巳本來不合一酉,只因卯衝酉,解了年月的巳酉合,而時支巳再與酉合,這便是先合後衝再遇合的組合。

我每年都至少看一次《子平真詮》,這是古人留給今人最好的命理學教材,一直被後人忽略。

論刑衝會合解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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