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3345”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助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平凉市积极适应新时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新形势,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效整合基层资源,建立“三网联通、三调联动、四体融合、五措并举”为主要内容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努力在推进基层系统治理方面主动作为发挥作用。

——“三网联通”,矛盾纠纷第一时间排查化解。把司法行政系统遍布城乡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主动与社会治安防控网络“三网”联通,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微信群,由村(社区)综治网格员、治安户长、楼栋院落长和人民调解员将了解掌握的矛盾纠纷信息以文字、图片或视频形式随时上传,以便第一时间掌握矛盾纠纷动态,第一时间进行化解。庄浪县城市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推行四级网格化管理模式,做到网中有格、格中有人、人在格上、事在格中,实现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人员、责任、服务全覆盖。

——“三调联动”,健全完善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建立矛盾纠纷协同会商机制和分流交办机制,对村(社区)未能化解的矛盾纠纷,以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体,坚持每天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研判会商,分流交办,综合采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和仲裁、公证、行政复议、法律援助等措施,对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镇(街),矛盾不上交”。崆峒区道路交通事故调委会综合运用调解、保险理赔、评估定损、司法鉴定、司法确认等方法,做到了“一条龙”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揽子”解决矛盾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处成功率、案件履行率均达到98 %以上。

——“四体融合”,积极探索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一是工作融合。把人民调解工作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有机融合,在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设置人民调解窗口,选派值班律师、专兼职调解员全天“坐诊”,在提供法律服务中化解矛盾纠纷。目前,全市共聘请314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在各级法律服务中心(站、室)日常值班,253名“一村一法律顾问”通过定期值班、现场咨询、法律服务微信群交流等方式,参与调处各类矛盾纠纷 436件。二是力量融合。把人民调解队伍与基层治安防控队伍有机融合,将驻村干部、基层综治网格员、治安户长等纳入村(社区)人民调解员队伍,定时定点对辖区内矛盾纠纷开展日常排查,第一时间掌握有关信息;把人民调解员、值班律师纳入综治信息员队伍,及时把矛盾纠纷调处过程中掌握的影响治安稳定方面苗头性、倾向性信息报告综治中心,实现了信息互通、优势互补、力量倍增。目前,全市6486名人民调解员队伍中,有驻村干部1325名,综治网格员1654名,治安户长1379名,一线综治力量占到人民调解员队伍总数的67%。三是机构融合。把基层司法所与乡镇(街道)综治机构有机融合,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主动接受乡镇党委领导,由乡镇党委副书记统管综治、维稳、信访、公安、法庭、民政、社会保障、司法行政等力量,通过“整合资源、整体联动”,实现信息互通、优势互补、工作联动、矛盾联调。华亭西华司法所针对所在地征地拆迁等涉众矛盾纠纷多、矛盾调处难度大的实际,提议镇党委以司法所为主体成立了综治工作组,集中乡镇综治维稳力量,专门负责矛盾纠纷化解、综治维稳、信访、法律服务、特殊人群管控等职能,形成有效工作合力,近三年,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630件,信访总量同比下降23%。四是阵地融合。把人民调解组织办公阵地与各级信访接待场所有机融合,在市、县(市区)信访接待大厅设置矛盾纠纷调解窗口,在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设置信访窗口,选派律师、人民调解员日常值班,组建律师、专兼职调解专家人才库,随时待命,按需抽调,做到能用调解手段化解的信访事项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及时化解。通过“四体融合”,有效整合了基层资源,形成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探索创新了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新模式。

—— “五措并举”,努力提高基层工作水平。一是加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市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全覆盖,其中建立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1518个,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111个,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31个,建成个人调解室31个,律师调解工作室12个,基本做到了调解组织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二是加强专兼职调解员队伍建设。坚持推选和聘任、专职与兼职相结合,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公益性岗位聘任等方式,不断扩充专兼职调解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目前全市共有人民调解员6486人,其中村(居)人民调解员5641人,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员546人,专职调解员314人。三是加强经费保障。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每年落实人民调解“三项经费”150多万元,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司法所及人民调解员队伍管理、经费保障问题的意见》,建立人民调解办案补贴制度,实施“以案定补”“以奖代补”,充分调动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四是加强责任考核。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纳入民生工程、平安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政法工作的年度考核指标,从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开展、经费保障等方面,制定了量化考评指标和建成标准,促进工作落实。五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智能终端等信息技术,积极运用人民调解信息系统和智能移动调解系统,开展在线调解、视频调解,满足人民群众对便捷、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的新要求。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实现信息互通、数据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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